王向明、董方权:
你们户坐落于西山东路449-1-2-3号的房屋,属于瓯海区景山街道净水社区(D-37、D-39 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因你们户房屋已拆除,我街道正启动赔偿程序,现需对你们户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景山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7月2日前往王向明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汇车桥公寓1幢3单元2009室、董方权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西山东路净水新村22幢1号进行文书送达无果,2025年7月2日尝试以邮寄方式向王向明、董方权送达文书,现将相关文书公告于瓯海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