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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潘桥中队依法查处某建筑工地噪声污染案

发布日期:2025-07-25 10:52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日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潘桥中队接到多起投诉,反映潘桥某建筑工地存在夜间施工,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潘桥中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相关的检测机构,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工地进行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项目未取得相关夜间施工证明。在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测后,执法人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第二日,潘桥中队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噪声未达标。随后,潘桥中队对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已经结案。

夏季天气炎热,不少施工单位为了赶工程进度会选择在夜间施工,这也加大中队的管理难度。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潘桥中队将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夜间巡查,同时主动深入工地,向施工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施工单位自觉遵守规定,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夜间噪声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