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为浙CDA9135小型面包车因在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违法停放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因无法查明车辆所有人、所有人无法取得联系或通知当事人至今未来我局接受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5条、318条之规定,请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证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我局领取车辆并接受处理。逾期未领取的,我局将按规定收归国家所有。(地址:娄桥街道中汇路587号2幢3楼,联系电话:0577-86281226)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