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6/2025-84346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补偿安置
  • 发布单位:瞿溪街道
  • 成文日期:2025-07-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瞿溪街道办事处关于要求履行购房款缴纳义务的决定》送达公告(潘微光户)

发布日期:2025-07-16 14:00 访问次数: 来源:瞿溪街道

潘微光户: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瞿溪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7月15日对你户于2021年5月13日认购定位的彩虹雅苑7幢1402住宅安置房作出《关于要求履行安置房购房款缴纳义务的决定》。后瞿溪街道尝试通过上门送达、邮寄方式向你户送达文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至本人,现向你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关于要求履行购房款缴纳义务的决定(潘微光).pdf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瞿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