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各被拆迁人:
为加快推进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安置工作,我街道决定开展营业安置房摸文认购定位工作,现将本次摸文认购定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摸文认购的基本情况
1、参与本次摸文、认购的被拆迁人计6户,需安置营业房建筑面积147.52㎡,需安置营业用房6套(协议安置面积(15.60㎡-49.98㎡),分两个档次安置,具体如下:
第一档 5户5套,协议面积15.60㎡-22.04㎡;
第二档 1户1套,协议面积49.98㎡。
2、本方案安置地块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老殿后村A-2地块,根据瓯海区民政局(瓯名2021字第预4号)地名核准书,命名为“老殿后锦园”,该地块共11幢:由10幢高层、1幢综合楼组成,共计建筑面积105551.68㎡,其中:设计住宅安置房计814套,计建筑面积91464.08㎡;设计配套用房计22套,计建筑面积3461.73㎡;2幢为综合楼,其中:商业用房计9套,计建筑面积463.51㎡,办公用房48套,计建筑面积10072.39㎡。梧田街道办事处提供给此次的房源为6套,分两档提供房源具体如下:
第一档 协议面积15.60㎡-22.04㎡,计5户5套,提供房源5套,建筑面积24.06㎡-24.70㎡,剩余房源0套;
第二档 协议面积49.98㎡,计1户1套,提供房源1套,建筑面积70.28㎡,剩余房源0套;
二、摸文、认购的相关规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委托温州市中诚公证处现场参与并监督下进行。现将摸文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参加摸文、认购定位的被拆迁人,每户人数限定二人,必须是协议签订人或受托人,协议签订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参加摸文、认购的,要委托他人代理时,应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安置房摸文、认购定位公证委托手续。
2、被拆迁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摸文方式:参加本次摸文、认购的被拆迁人共6户,分两个档次进行摸文、认购,第一档为5户5套,第二档为1户1套。参加本次摸文的被拆迁人均进行二次摸文,第一次摸文按原房屋腾空时间先后顺序摸取“摸文顺序号”,第二次摸文按“摸文顺序号”的先后顺序摸取“认购定位顺序号”,被拆迁人凭摸取的“认购定位顺序号”在各自档次的房源中进行认购定位。
4、第一次摸“摸文顺序号时”,现场报名三次不到者按迟到者处理,迟到者迟到时间在第一次摸“摸文顺序号”尚未结束的,迟到者可放到最后参与“摸文顺序号”摸文(如出现两位及以上迟到者,按原房屋腾空时间先后顺序摸文),如迟到者在第一次摸“摸文顺序号”已经结束的,作自动放弃摸文处理。摸文箱内剩余的文号开封后当场声明作废。对于第一次摸文已做自动放弃摸文处理的被拆迁人将不再让其参与第二次摸“认购定位顺序号”的流程。
5、第二次摸“认购定位顺序号”时:被拆迁人凭第一次摸出的“摸文顺序号”先后顺序抽取“认购定位顺序号”,对现场报名三次不到者按迟到者处理,迟到者迟到时间在摸“认购定位顺序号”尚未结束的,迟到者可即时顺延插入到当时按“摸文顺序号”轮到正在摸文的被拆迁人之后参与“认购定位顺序号”摸文(如出现两位及以上迟到者,按“摸文顺序号”的先后顺序摸文);如迟到者在摸“认购定位顺序号”已经结束的,作自动放弃摸文处理。摸文箱内剩余的文号开封后声明作废。
6、被拆迁人在“认购定位顺序号”产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认购的将与未参与摸文的被拆迁人一起按放弃现场认购定位资格处置,其营业安置房在相应档次到场已认购定位的被拆迁人全部认购定位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本街道在本次营业安置房相应档次的剩余房源中予以认购定位(如出现两位及以上被拆迁人,按原房屋腾空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认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认购定位的,将由梧田街道办事处在剩余安置房源中指定房源予以定位安置,原则上根据被拆迁人原协议安置面积以最接近的安置面积房源给予指定安置,如出现同一批次档次内有两户及以上被拆迁人未参与认购的,按原房屋腾空顺序时间排前的先予以指定相匹配房源,不得有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认购的与未参与摸文的被拆迁人规定认购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15:30到16:00。
三、摸文、识图、认购时间及地点
现场识图时间:2025年7月14日上午9点-下午5点
摸文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9点开始
认购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10点00分开始
地点:梧田街道办事处六楼会议室
四、结算方法:
1、因设计或方案编排原因造成安置面积增加或减少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2、营业安置房的购房款结算按有关政策予以执行,营业安置房产权建筑面积以实际测绘建筑面积为准。
五、安置房未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被拆迁人使用。
六、其他相关规定
本通知相关内容最终解释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参与本次营业用房摸文、认购名单一览表
2.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提供本次安置房源清单
3.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老殿后锦园)营业安置房摸文须知
4.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老殿后锦园)营业安置房摸文、认购定位时间安排表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参与本次营业用房摸文、认购名单一览表
序号 | 档案号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腾空时间 | 本次营业房 | |
面积 | 档次 | |||||
1 | 73 | 陈世康 | 330321********0338 | 2016年7月11日10时10分 | 18.85 | 第1档 |
2 | 41 | 周彩平 | 330324********600X | 2016年7月18日13时50分 | 21.76 | 第1档 |
3 | D31 | 胡加通 | 330321********031X | 2016年7月31日9时35分 | 15.60 | 第1档 |
4 | 87 | 陈时旺 | 330321********0314 | 2016年7月31日10时31分 | 19.29 | 第1档 |
5 | D16 | 胡松波 | 330321********0314 | 2016年8月1日9时10分 | 49.98 | 第2档 |
6 | D25 | 谷光荣 | 330321********0319 | 2016年9月5日12时25分 | 22.04 | 第1档 |
合计 | 147.52 |
附件2:
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提供本次安置房源清单
序号 | 地块 | 幢号 | 室号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老殿后锦园 | 2 | 101-1 | 24.06 | |
2 | 老殿后锦园 | 2 | 101-2 | 24.06 | |
3 | 老殿后锦园 | 2 | 102-1 | 24.70 | |
4 | 老殿后锦园 | 2 | 102-2 | 24.19 | |
5 | 老殿后锦园 | 2 | 102-3 | 24.41 | |
6 | 老殿后锦园 | 2 | 104 | 70.28 |
附件3:
梧田街道老殿后村城中村改造工程(老殿后锦园)营业安置房摸文须知
一、参加摸文、认购定位的被拆迁人,每户人数限定二人,必须是协议签订人或受托人,协议签订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参加摸文、认购的,要委托他人代理时,应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安置房摸文、认购定位公证委托手续。
二、摸文
(一)、被拆迁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摸文、认购定位顺序号的方式:
1、参加本次摸文、认购的被拆迁人共6户,分两个档次进行摸文、认购,第一档为5户5套,第二档为1户1套。
2、参加本次摸文的被拆迁人均进行二次摸文,第一次摸文按原房屋腾空时间先后顺序摸取“摸文顺序号”,第二次摸文按“摸文顺序号”的先后顺序摸取“认购定位顺序号”,被拆迁人凭摸取的“认购定位顺序号”在各自档次的房源中进行认购定位。
3、多套安置房的被拆迁人第一次摸文时按原房屋腾空时间先后顺序摸一个“摸文顺序号”,第二次摸文时,依参加本次安置的面积从小到大按一室一号进抽取“认购定位顺序号”。
4、迟到者处理方式
(1)、第一次摸“摸文顺序号时”,现场报名三次不到者按迟到者处理,迟到者迟到时间在第一次摸“摸文顺序号”尚未结束的,迟到者可放到最后参与“摸文顺序号”摸文(如出现两位及以上迟到者,按原房屋腾空时间先后顺序摸文),如迟到者在第一次摸“摸文顺序号”已经结束的,作自动放弃摸文处理。摸文箱内剩余的文号开封后当场声明作废。对于第一次摸文已做自动放弃摸文处理的被拆迁人将不再让其参与第二次摸“认购定位顺序号”的流程。
(2)、第二次摸“认购定位顺序号”时:被拆迁人凭第一次摸出的“摸文顺序号”先后顺序抽取“认购定位顺序号”,对现场报名三次不到者按迟到者处理,迟到者迟到时间在摸“认购定位顺序号”尚未结束的,迟到者可即时顺延插入到当时按“摸文顺序号”轮到正在摸文的被拆迁人之后参与“认购定位顺序号”摸文(如出现两位及以上迟到者,按“摸文顺序号”的先后顺序摸文);如迟到者在摸“认购定位顺序号”已经结束的,作自动放弃摸文处理。摸文箱内剩余的文号开封后声明作废。
三、识图、看房
被拆迁人认购营业安置房前,要按认购、定位办法进行识图、熟悉自己应认购的营业安置房档次、选择范围,使自己在认购、定位时做到心中有数,现场看房时要注意安全,识图、看房时间定于2025年7月14日。
四、认购、定位
(一)、认购、定位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认购室参加认购、定位:
1、被拆迁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认购定位顺序号。
(二)、认购手续:
1、认购人务必按认购规定的时间(每人限时三分钟),根据签订协议书的面积,依照自己所认购面积档次,对照新房套型平面图、色标、选定幢号、室号,由经办人填写安置房《认购定位联系单》、《认购定位单》,经被拆迁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2、被拆迁人在“认购定位顺序号”产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认购的将与未参与摸文的被拆迁人一起按放弃现场认购定位资格处置,其营业安置房在相应档次到场已认购定位的被拆迁人全部认购定位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本街道在本次营业安置房相应档次的剩余房源中予以认购定位(如出现两位及以上被拆迁人,按原房屋腾空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认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认购定位的,将由梧田街道办事处在剩余安置房源中指定房源予以定位安置,原则上根据被拆迁人原协议安置面积以最接近的安置面积房源给予指定安置,如出现同一批次档次内有两户及以上被拆迁人未参与认购的,按原房屋腾空顺序时间排前的先予以指定相匹配房源,不得有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认购的与未参与摸文的被拆迁人规定认购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15:30到16:00。
六、被拆迁人安置房认购、定位后,一律不得变更、调换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