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瓯海区名师工作站(室)学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温瓯教办师〔2019〕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简称名师工作室,下同)进行2024学年度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
二、考核程序:
(一) 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 本人申报。工作室主持人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提交考核佐证材料,学校组织考核评价。
(三) 区级审核。区名师办组织考核组人员对名师网网页及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量化考核。
(四) 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 工作室学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主持人学年度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考核奖励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根据考核评价对区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设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良好比例不超过30%。
主持人学年度研修要求达到“三个一”:市级及以上获奖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市级公开课或讲座1次、主持(或执笔)市级课题(或研修项目)1个。达不到其中两项者,不能评为优秀工作室。
四、材料要求
(一) 考核材料上传
各工作室主持人根据区名师工作室2024学年度目标考核标准(附件1),按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完善网页建设(网页材料上传截止时间:7月10日)。
(二) 考核材料提交
1. 纸质材料
(1) 名师工作室考核表:纸质一式三份(A4正反面打印,不超过两页),学校评价赋分并签字盖章。
(2) 名师工作室汇总表(附件3)。
2. 电子材料
(1) 名师工作室考核表(附件2 PDF)。
(2) 考核表对应的佐证材料(PDF),要求:材料完整、图片清晰、填写规范(不齐全、不清晰不予计分)。其中工作室研修特色需要提炼、撰写工作室的特色与亮点(不少于500—800字),并提供相应的成果。
(3) 满意度测评表汇总后制作成PDF;
(4) 考核汇总表(附件3 Excel格式一份)。
以上区名师工作室考核纸质材料于8月1日前提交到区教育研究院311室(区行政中心6号楼三楼);电子材料于8月1日前在“瓯教云”平台提交。文件夹命名:______名师工作室2024学年度目标考核材料。联系人:陈爱双,联系电话:88582916。
五、其他说明
各名师工作室要充分认识名师工作室学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规范实施,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