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真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优化微型学校公用经费拨款机制与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对微型学校的提升建设,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环节。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微型学校公用经费拨款机制与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建议,充分体现出您对我区教育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关注,我们表示认同和感谢。
我局高度重视微型学校的建设提升,重视对微型学校的投入和帮扶,缩小校际差距,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促进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学校持续发展
(一)高标准核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省定标准的通知》(浙教财〔2022〕5号)规定:从2022年起,提高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省定标准,小学由现行的每生每年650元提高至800元,初中由现行的每生每年850元提高至1000元。
我区自2022年起对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同步进行了相应调整,小学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030元提高至1180元,初中由原来每生每年1250元提高至1400元。我区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远高于省定标准,处在全市最高水平,高水平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对学校有特殊情况存在经费缺口的,可通过局党委会“一事一议”方式研究予以补助解决。
(二)统筹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发展
在生均公用经费以外,教育局每年会安排专项经费统筹用于学校教学设备配置、基建修缮、教育信息化等项目,在项目的安排上大力向微型学校等薄弱学校倾斜。局装备中心、基建中心等科室年初根据学校申请,对学校实际需求进行实地核查,统筹安排项目经费用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三垟中学为例,2024年该校学生322人,年初预算安排生均公用经费45.08万元,年中根据该校的申请,追加教育信息化专项12.15万元、普通建设修缮项目经费9.82万元和设施设备更新购置18.70万元,大力提升学校办学条件。
(三)多渠道募集资金支持学校发展
积极发挥区人民教育基金功能,创新方式拓展慈善资金筹措渠道,于2024年6月底,在景山、娄桥等13个镇(街道)成立了区教育基金会(镇街)工作处;于2024年7月,在瓯海区外国语学校、瓯海区梧田第一中学等24所初中学校成立教育基金会(学校)工作室,在浙江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教育基金会(企业)工作室。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积极向爱心企业和成功人士募捐,“十四五”期间共募集资金10223万,用于支持校园修缮建设、教育数字化改革、奖教助学等方面发展资金12869万,有力助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将持续加大对微型学校的支持力度,提升学校软硬件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二、建立“共建型”教共体,帮扶微型学校提升质量
我区构建共建型教育共同体,遴选优质学校与微型学校组建“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通过课程共建、师资交流、联合教研等方式,定期组织跨年级、跨学段学生开展学习互访及实践体验活动,形成“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的协同发展模式。设立教共体联合发展委员会,共同制定教育共同体三年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学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项目清单,定期进行教学常规的互查互学,教共体内学校每学年开展公开课、研讨课和示范课等教研活动;教共体内双方学校安排一定数量教师开展支教、交流等活动,建立教共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微型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三、实施差异化分组评价策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同步创新实施差异化分组评价策略,将全区中小学按办学基础分为6类组别,对微型学校实施单列评价,既提升评估精准度,又促进同组校际良性竞争与合作,推动各校精准定位发展路径。设立“五育融合奖”,奖励办法中特别设立“效能增值奖”,将学生成长进步幅度作为核心考核指标,激励微型学校发展。通过构建“精准结对-系统帮扶-科学评价-动态激励”全链条机制,有效激活微型学校内生发展动力,打造“以大带小、以小促特、协同共进”的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样态。
四、优化校网布局,撤并小规模学校
近年来,我区坚持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号民生工程”,在财力非常紧张情况下,优先安排教育支出,加大新学校建设投用,撤并小规模学校。“十四五”期间,建成投用温州中学附属初中、温州榕园学校等10所中小学。撤并了娄桥古岸头小学、潘桥涤清希望小学等6所小学。我区将继续加大对小规模学校的撤并力度,优化校网布局,加大集团化办学,优化均衡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扩大优质学校的覆盖面。
最后,感谢您对瓯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姜清燎,联系电话:85255851。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