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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瓯海中心区景北路(广化南路-长方路)建设工程涉河桥梁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6-05 15:14 访问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瓯海中心区景北路(广化南路-长方 路)建设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的报告》、项目立项文件(温瓯发改审〔2025〕10号,项目代码2112-330304-04-01-701988)及委托温州遥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瓯海中心区景北路(广化南路-长方路)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评价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及《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瓯海区景山街道将军村,景北路西起广化南路,东至长方路。道路全长约 622 米(含桥梁 1 座),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4米。桥梁跨双桥河(新开挖河段),工程地理位置图详见附件1。

二、瓯海中心区景北路(广化南路-长方路)建设工程桥梁建设方案满足区域防洪规划和《浙江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原则同意该桥梁建设方案:一跨过河,净跨11.5m,桥宽14.5m,右偏角78°,梁底最低点高程不低于4.91m(国家85高程,下同)。桥梁平面布置图和桥梁立面图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三、本工程实施后,桥梁桥台及上下游衔接河段占用水域面积15.14m2,在下游河段右侧河岸土质岸坡进行开挖补偿,补偿水域面积26.38m2,满足水域占补平衡要求,详见附件4。本工程新增的水域(共计11.24m2,均为规划蓝线外水域)可作为储备水域,统筹用于本县域范围内的水域占补。河道开挖工程(开挖至调整后河道岸线)和工程范围内的驳坎修复由你单位负责实施,请你单位做好水域开挖补偿方案的沟通和衔接,水域开挖至规划河床底高程0.5m,实施后岸线与上下游岸线平顺衔接。水域开挖工程应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放样、施工,若涉河涉堤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报我局审批。

五、施工中不可避免造成驳岸等水利设施损毁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同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建设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清除。施工期间,你单位应接受瓯海区水政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联系电话0577-88529482。

六、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由你们负责;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应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

七、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修建涉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若你单位不服本批复决定,可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瓯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项目地理位置图

2、桥梁平面布置图(温州2000坐标,下同)

3、桥梁立面图

4、水域占补平衡图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