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136/2025-83845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 发布单位: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2025-06-3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下拨2025年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30 14:47 访问次数: 来源:服务中心

新桥街道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优抚安置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浙财社〔2024〕130号)文件要求,安排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资金共计25万元。请抓好资金使用和工作落实。

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打造功能作用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强的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站

使用要求。此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资金使用请按要求做好登记,以备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审计。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56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