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指导事项
实施依据
备注
1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2
对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工作的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3
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情况的行政指导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