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2/2025-83449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补偿安置
  • 发布单位:潘桥街道
  • 成文日期:2025-06-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缴款通知书》送达公告(鲍桂祥)

发布日期:2025-06-12 09:17 访问次数: 来源:潘桥街道

鲍桂祥:

因你户安置房涉及购房款未缴清,我单位向你户送达《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缴款通知书》。你户已更换手机号,经多方查证,无法获取你户联系方式及地址,邮寄送达、现场送达、留置送达均无法成功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户公告送达《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缴款通知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户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到瓯海区潘桥街道振华路19号(潘桥一小旁)307室领取《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缴款通知书》原件。(地址: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振华路19号(潘桥一小旁)307室;联系电话:0577-56560910)

特此公告

附件:鲍桂祥缴款通知书.pdf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