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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温州南动车运用所工程WZDCSTJ-2标临时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5-08 10:15 访问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动车所项目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温州南动车运用所工程WZDCSTJ-2标临时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报告》、度汛方案及委托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温州南动车运用所工程WZDCSTJ-2标临时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以及《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动车所工程于方岙河2处设有9座新建框架桥,为保证该9座框架桥施工及水域补偿措施的正常实施,需采用临时围堰对工程段河道进行分期分区断水施工,并新建一座钢架桥和一条导流明渠,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详见附图1。

二、同意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温州南动车运用所工程WZDCSTJ-2标临时工程涉河施工方案。根据报告表的分析成果,鉴于本次施工河段方岙河2为盲河,周边主要为农田(大部分已征地,仅北侧部分农田尚未征地),受淹造成的影响较为有限,本次临时围堰工程防洪评价标准取5年一遇。本次将工程施工区分为5个区块,各区块临时工程占用水域面积和占用时间详见附表,临时工程平面布置图和立面图详见附图。

三、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涉河临时工程位置及界限放样、施工。施工中应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防止泥浆入河,以及使用期满,你单位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清理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其费用由你单位承担,若损坏周边河道护岸等水利设施的,你单位须及时予以修复。

四、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相关措施执行,不得危害护岸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损害生态环境。若遇超5年一遇洪水位,你单位应做好应急措施。

五、施工期间由你单位承担施工段河道防汛安全责任。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应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

六、涉河临时工程设置涉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应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七、如你单位不服本批复决定,可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瓯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临时构造物统计表

附件:1、工程地理位置图

2、工程总平图布置图(温州2000坐标,下同)

3、围堰平面布置图一

4、围堰平面布置图二

5、围堰平面布置图三

6、围堰平面布置图四

7、拉森钢板桩围堰断面图

8、临时钢栈桥细部结构图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