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5-83177
  • 文件编号:温瓯教计〔2025〕93号
  • 主题分类:财务信息
  • 发布单位:瓯海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5-05-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30 13:30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有关学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30 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45 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24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 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申请、学校初核、区教育局在浙江省一窗受理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通过,2025 年春季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符合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条件的小学生 1399 人计 437187.50 元、初中生 597 人计 223875.00 元,本学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合计 1996 名学生计 661062.50 元。在《浙江省财政厅 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 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453 号)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经费 250000 元(其中:中央财政 250000 元),在年初预算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专项经费中安排 187187.50 元,在年初预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初中)专项经费中安 223875.00 元,此项经费由区教育局通过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市民卡一卡通里。

希望各学校严格按照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营养午餐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政策,确保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附件:2025 年春季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名单(附件涉及学生隐私不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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