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托育服务机构保育人员岗位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4〕4号)的要求,经幼儿园保育人员申请、所在幼儿园申报初审、区教育局审核,确定81名托育机构保育人员享受岗位补贴1000元/人,共计金额81000元,在追加预算“2050201-学前教育—托育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中安排81000元,此项经费由区教育局通过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直接发放到保育人员的市民卡一卡通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