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幼儿园:
为助力瓯海区“一老一小”行业职业能力建设,促进托幼一体化幼儿园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瓯海区教育局、瓯海职业中职集团学校联合举办 2025年瓯海区教育系统保育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初级、中级、高级保育师。
二、培训对象
瓯海区各公办幼儿园幼教相关从业人员。
三、报名条件
初级保育师: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中级保育师: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或者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或者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高级保育师: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或者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或者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培训计划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止。
2. 开班时间:本次培训根据报名人数分期组织,每期培训均安排在周末,计划开班时间为 5 月中旬,考核鉴定时间为半天,具体培训、考核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3. 培训地址: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景山校区)
4. 联系电话:158******29 联系人:贾老师
5. 培训内容:保育师职业道德、环境创设、生活照料、安全与健康管理、早期学习支持、合作共育、考前辅导等内容。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由瓯海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承担,学员只需根据所报等级自行缴纳 280 元(初级)、330 元(中级)、380 元(高级)鉴定费,所有人可申请免费一次补考。
六、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
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 白底电子照片
3. 申报表:附件 1(贴上照片或插入电子照片打印出来,签字那里手写签名,放平拍照)
4. 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1 份,高中只要毕业证书原件拍照。
5. 以上所需的电子版资料报名时用文件打包压缩以自己姓名命名发到邮箱:51*****88@qq.com。
温瓯教政〔2025〕53号 附件:技术等级认定申报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