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刘婵娟代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护航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对刘婵娟代表所提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我局表示赞同。
刘婵娟代表建议要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就业帮扶工作,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目前瓯海区司法局针对未完成初、高中教育的未成年矫正对象,推荐免试进入浙江开放大学全免费用完成初、高中教育;对年满16周岁且有就业意愿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联合人社部门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和就业岗位,帮助其早日争取经济独立,防止因经济问题再犯,目前全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就业。同时,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我局安排心理专家为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1V1的心理诊断,在矫期间,由辖区司法所专门组织个别教育和个别劳动,定期开展走访帮教,并主动对接区关工委“宋大姐帮教室”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关爱活动,切实防止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回归学校和社会,确保我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为零。
以上内容供你单位统一答复委员时参考。
办理单位联系人:林宏,联系电话:88505447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