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8/2025-82869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人大建议
  • 发布单位: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5-05-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关于对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5-05-16 10:21 访问次数: 来源:区司法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刘婵娟代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护航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对刘婵娟代表所提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我局表示赞同

刘婵娟代表建议要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就业帮扶工作,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目前瓯海区司法局针对未完成初、高中教育的未成年矫正对象,推荐免试进入浙江开放大学全免费用完成初、高中教育;对年满16周岁且有就业意愿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联合人社部门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和就业岗位,帮助其早日争取经济独立,防止因经济问题再犯,目前全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就业。同时,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我局安排心理专家为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1V1的心理诊断,在矫期间,由辖区司法所专门组织个别教育和个别劳动,定期开展走访帮教,并主动对接区关工委“宋大姐帮教室”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关爱活动,切实防止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回归学校和社会,确保我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为零。

以上内容供你单位统一答复委员时参考。

办理单位联系人:林宏联系电话:88505447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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