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第二批拟聘用编外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学位 | 体检情况 | 考察情况 | 是否聘用 |
1 | 黄朝琪 | 女 | 大学 文学学士 | 合格 | 合格 | 是 |
1. 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4. 公示联系地址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4号楼921室,0577-88533435。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