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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郭溪中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守护燃气设施安全

发布日期:2025-05-14 10:11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5月13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郭溪中队在日常巡查工作中,成功制止一起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行为,有力保障了辖区内燃气设施的安全。    

当天,执法队员巡查至繁盛路皇珍长城大酒店时,发现酒店员工将电瓶车停靠在天然气阀门边充电。这一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一旦引发火情,后果将不堪设想。执法队员迅速行动,当场制止了该行为,并向酒店负责人详细说明不当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其立即整改。为了彻底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设施万无一失,执法中队随后联系了燃气公司专业人员要求对该点位进行全面排查。此次行动不仅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也体现了执法中队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严谨态度。

郭溪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可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电动车充电时产生的电弧或短路可能引发火灾,进而威胁燃气管道的安全,因此在天然气管道旁充电瓶车属于违法行为。后续中队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