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1/2025-82090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执行公开
  • 发布单位:瓯海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25-04-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瓯海区2025年度拟享受配租人才住房的公示(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5-04-11 17:34 访问次数: 来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

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区域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3〕2号)、《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号)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核,现将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所在工作单位

人才层次

1

李卉

340*************24

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

E类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举报受理电话:区委人才办:0577-88538082;区住建局:0577-88510598

通讯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11号楼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