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社区,各有关科室站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基层防汛防台应急管理能力,聚焦乡级防汛防台“三个抓”(抓预警信息、抓人员转移、抓队伍物资)核心任务要求,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编制此工作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岙街道基层防汛防台提能升级建设工作方案
一、组织统筹
本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基层防汛防台工作经费纳入本年度政府财政预算。由分管应急消防管理站的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基层防汛提能升级建设工作,应急消防管理站对照“任务清单”进行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对照职责和任务清单认领任务。
二、时限要求
(一)工作方案制定。2025年3月中旬,对照《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指南》完成任务清单并报区防指办审核备案,须具体列出任务、责任、时限“三张清单”。
(二)汛前备战准备。2025年4月上旬,全体系动员部署基层防汛汛前备战各项工作,重点要打牢基础、定岗定责、查漏补缺。
(三)主汛实战运行。2025年6月底前,主汛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将建设成果应用于实战。
(四)汛中总结评估。收集“梅汛”“台汛”“短临强降雨”等防御典型案例;结合实战效果对照清单自我“把脉”打通堵点。
附件:1.丽岙基层防汛提能升级任务清单
2.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标准清单
附件1:丽岙基层防汛提能升级任务清单
工作事项 | 任务拆分 | 具体任务举措 | 责任科室 | 完成时限 |
预案修编 | 1.调整组织架构 | 1.明确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2.建立由分管应急消防管理站的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分管农业、城建等的副主任协管,应急消防管理站统筹的工作模式;3.“1833”联合指挥体系贯通,建立应急工作组;4.调整组织架构成员,定岗定责定人;5.街道、村(社区)汛前明确“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到人”包保责任人。 | 综合信息指挥室,应急消防管理站,各村(社区) | 2025年4月 |
2.调整响应等级 | 1.街道建立健全乡村预警响应联动工作机制,优化调整为Ⅲ级、Ⅱ级、Ⅰ级响应;2.突出自主响应细化启动流程,遇短临强降雨等突发情况可通过浙政钉、微信群等快速自主启动应急响应。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4月 | |
3.编制乡级防汛防台工作手册 | 1.建立“乡自为战”响应行动清单;2.明确预警叫应规则,参照“135”预警叫应,建立直达村(社区)的高等级预警叫应叫醒机制,明确叫应对象、叫应内容、反馈要求;3.明确各应急工作组职责和人员;4.编制“1833”指挥体系架构图。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5月 | |
4.编制乡级防汛指挥要素图 | 更新编制乡级防汛指挥要素图。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4月 | |
5.更新村级防汛形势图 | 1.街道组织村(社区)汛前更新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并在村(社区)醒目位置公布;2.主要包括更新防汛重点、防汛责任人、补充完善防汛要素、规范制图等。 | 应急消防管理站指导、各村(社区) | 2025年4月 | |
6.编制村级防汛手册“一张纸” | 1.明确村级防汛“246”工作职责;2.村(社区)明确准备转移(Ⅱ级)和立即转移(Ⅰ级)两个阶段应对措施,建立“村自为战”响应行动清单;3.村(社区)建立村级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应急工作组。 | 应急消防管理站指导、各村(社区) | 2025年4月 | |
7.预案审核备案 | 街道级预案报区级应急管理局审核备案后公布。 | 综合信息指挥室,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4月 | |
8.预案演练 | 1.街道组织1次以险情先期处置、人员转移避灾、群众自救互救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应急演练;2.有风险区的村(社区)组织1次以人员转移避灾等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桌面推演或现场演练;3.收集演练方案、通知、素材、签到单等材料。 | 应急消防管理站指导、各村(社区) | 2025年6月 | |
监测预警 | 1.视频监控资源 | 1.接入公安、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气象等部门视频资源;2.梳理建立重点防御区域、点位视频资源清单。 | 综合信息指挥室 | 2025年6月 |
2.预报预警平台 | 1.街道指挥室、应急消防管理站掌握行业部门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2.能够查询本地的雨情、水情、卫星云图、台风路径、雷达图等实时信息。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5月 | |
3.预警对象清单 | 1.街道建立防汛责任人、高风险区受影响人员两张预警对象清单;2.对接行业部门明确人员转移条件。 | 应急消防管理站、农办、城建办 | 2025年5月 | |
4.预警传递渠道 | 1.村(社区)共享监测预警信息,建立钉钉、微信群等信息传递渠道;2.紧急情况下通过手摇报警器、铜锣等方式传递到户到人。 | 各村(社区) | 2025年6月 | |
风险管控 | 1.网格清单 | 1.村(社区)防汛职责按规定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网格;2.建立网格责任清单,明确网格员和分管区域风险点位。 | 各村(社区) | 2025年4月 |
2.隐患排查 | 1.街道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排查制度;2.加强隐患排查“一本通”的培训学习,提升隐患识别能力,组织开展巡查排查;3.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统筹各业务条线,动态建立隐患排查“三张清单”,明确整改主体责任、措施、时限,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录入基层防汛系统。 | 应急消防管理站、农办、城建办 | 2025年4月完成并持续 | |
3.风险清单 | 街道建立辖区“八个重点领域”风险清单,各条线负责摸底核查,应急消防管理站统筹组织动态更新。 | 应急消防管理站、农办、城建办、公共服务办公室 | 2025年4月完成并持续 | |
4.重点风险区域“一点一策” | 在行业部门指导下,街道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一点一策”,并规范设置风险警示标识标牌。村(社区)掌握辖区风险底数,主动报告风险变化情况,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 应急消防管理站、农办、城建办、各村(社区) | ||
物资装备 | 1.物资储备 | 按照《浙江省应急物资储备参考标准(试行)》要求和辖区实际储备应急物资并做好管理维护,汛期定期组织开展物资库盘库清点。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6月完成并持续 |
2.卫星电话配套组件 | 配备卫星电话配套组件,实现卫星电话信号室内接入通话。 | 综合信息指挥室 | 2025年6月完成 | |
3.无人机 | 配备至少1架无人机并能熟练操作应用,可结合基层应消体系建设统筹配置。 | 综合信息指挥室 | 2025年6月完成 | |
4.应急照明平台 | 配备至少1套应急照明灯组(平台),可结合基层应消体系建设统筹配置。 | 综合信息指挥室 | 2025年6月完成 | |
5.大型设备 | 在“三大件”“四小件”全覆盖基础上,掌握挖机等大型抢险机械资源,街道同步进行统筹兼顾。 | 城建办、各村(社区) | 2025年5月完成并持续动态掌握 | |
6.安全防护装备 | 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汛前开展1次装备点检。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4月完成并持续 | |
培训训练 | 1.平台培训 | 街道有关负责人和应急消防管理站等有关业务人员熟练使用“1833”联合指挥体系乡级指挥平台、防汛防台在线等平台。 | 应急消防管理站、农办、城建办 | 2025年6月 |
2.训练大纲 | 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汛前组织不少于1周的专业训练,汛期重点围绕“学理论、练指挥、练协同、练技能、练作风”每月开展2次防汛专项训练,制定训练大纲。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4月 | |
3.防汛第一课 | 组织开展基层防汛责任人岗位培训,落实新任基层防汛责任人“防汛第一课”,新任防汛责任人100%岗前培训。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6月 | |
4.警示教育 | 定期组织开展防汛责任人、风险区群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乡村两级防汛责任人100%警示教育。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6月 | |
5.群众自救互救 | 高风险区群众100%宣传教育,群众转移时做到“5要带、4必走、3不回”。 | 应急消防管理站、农办、城建办 | 2025年6月 | |
人员转移 | 1.人员转移清单 | 开展风险区受影响人员排摸复核,包括人员转移清单、极端情况下扩面转移清单和重点人群(孤寡老人、残障人员、困境儿童等)“一户一策”。 | 应急消防管理站、农办、城建办 | 2025年5月 |
2.梯次人员转移方案 | 根据区域受影响程度和险情发展特点等情况编制人员梯次转移方案。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5月 | |
3.避灾安置场所 | 街道组织村(社区)在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区附近安全区域设置紧急避险点。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6月 | |
4.激励机制 | 对发现重大隐患、提前转移人员避免伤亡、避免重大财产损失等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025年12月 |
附加2:提能升级建设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标准清单
事项名称 | 进度安排(进度值及进度值说明) | 建设标准 |
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 | 1.10%:制定提能升级工作计划,明确提能升级乡镇(街道)具体点位,并完成点位信息录入(以录入省民生地图管理系统为准)。 2.20%:根据建设指南,制定提能升级方案(以出台方案为准)。 3.30%:优化乡级防汛预案(以出台预案为准);编制乡级防汛防台指挥要素图,更新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以图为准)。 4.40%:乡镇(街道)建立辖区“八张风险清单”,(含人员转移清单),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一点一策”(以清单和方案为准)。 5.50%:乡镇(街道)所在县(市、区)完成至少1 个可安置 500 人以上的避灾安置场所选址(以选定场所为准)。完成卫星电话配套组件配备;多灾易灾乡镇无人机、应急照明灯组全覆盖(以设备到位为准)。 6.60%:完成乡村两级防汛责任人、高风险区群众警示教育和新任防汛责任人岗前培训(以培训教育记录为准)。 7.80%:“1833”联合指挥体系乡镇指挥平台全面投入运行(以系统使用记录为准)。 8.90%:完成县(市、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 9.100%:验收通过。 | 1.配备卫星电话配套组件。 2.多灾易灾乡镇无人机、应急照明灯组全覆盖。 3.乡镇(街道)所在县(市、区)各建有 1 个可安置 500 人以上的避灾安置场所。 4.熟练使用“1833”联合指挥系统(乡镇版)。 5.优化乡级防汛预案,编制乡级防汛防台指挥要素图,更新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 6.乡镇(街道)建立辖区“八张风险清单”,(含人员转移清单),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一点一策”。 7.落实乡村两级防汛责任人警示教育、高风险区群众宣传教育,新任防汛责任人岗前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