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浙江瓯宇生物有限公司血液灌流器中试研发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州市瓯海区基因药谷北区B幢4018室 |
建设单位 | 浙江瓯宇生物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从事血液灌流器中试研发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通风换气措施;试工序废气、实验室检测废气集气+活性炭吸附泰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树脂初道清洗废水、树脂末道清洗废水、壳体清洗废水、半成品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中试设备灭菌废水、室内清洗废水一起经企业自身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调节池、厌氧池、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和水浴锅废水(自然冷却后)、超声振荡废水、纯水机制备废水、不凝结废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弃吸附树脂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中试工序废液、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