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一、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产业发展、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打造具瓯海特色的西部生态新城。
2.负责把握绿色生态的主基调,在郭溪街道、瞿溪街道、泽雅镇全域以及潘桥街道瓯海大道以北区域(以下简称管辖区域)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公共空间规划的规划编制修编等工作。
3.组织实施管辖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道路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4.指导、督促管辖区域内各类社会投资项目建设,高标准谋划生态宜居家园、康养度假胜地、商贸智造新区、未来乡村示范等片区开发项目,推进产业发展,实现产城融合。
5.负责管辖区域内经营性土地做地出让、招商引资工作。协助落实有关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政策。
6.承担区政府指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及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630.70万元。
(二)关于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630.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9660.15万元,下降98.5%,主要是减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0.20万元,占55.2%;政府性基金收入730.50万元,占44.8%。
(三)关于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630.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9660.15万元,下降98.5%,主要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8.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61.35万元,占46.7%;日常公用支出30.85万元,占1.9%;项目支出838.50万元,占51.4%。
(四)关于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30.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00.20万元、政府性基金730.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8.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1万元。
(五)关于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0.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02万元,下降6.3%,主要是人员减少及实行厉行节约。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8.63万元,占7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5万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34.11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54.21万元,占6.0%;城乡社区支出68万元,占7.6%。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48.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及编外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4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4.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关于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0.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30.5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09599.14万元,下降99.3%,主要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30.5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330.50万,主要用于本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400万,主要用于本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八)关于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增加了0.5万元,增长27.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本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际园林博览会筹办期间发生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1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两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838.5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专项服务、专业业务活动、政务公开审批、法制建设、信访事务等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级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