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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3-14 11:18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民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民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民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民政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民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瓯海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一、瓯海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民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组织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区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负责孤儿保障能力建设,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的权益保障。负责全区居民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7.拟定全区老年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定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慈善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10.负责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2.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管理、政策指导和后期扶持工作和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强基本民生保障能力。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

15.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6个,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全部纳入局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民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8306.02万元。

(二)关于民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18306.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503.66万元,下降26.21%,主要是减少城乡社区建设运行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28.85万元,占74%;政府性基金收入4677.17万元,占26%。
  (三)关于民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18306.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503.66万元,下降26.21%,主要是减少城乡社区建设运行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18万元、农林水支出1187.3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05万元、其他支出3924.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94.44万元,占9.8%;日常公用支出87.44万元,占0.48%;项目支出16424.14万元,占89.72%。

(四)关于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306.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3628.85万元、政府性基金4677.1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18万元、农林水支出1187.3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05万元、其他支出3924.47万元。

(五)关于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28.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94.28万元,增长15.16%,主要是儿童和老人福利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4.1万元,占94.54%;卫生健康支出135.18万元,占0.99%;农林水支出434.67万元,占3.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85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140.05万元,占1.0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36.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临时人员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1.41万元,主要用于地名业务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779.1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专项经费、下达产业政策专项补助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754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及特困儿童各项救助,满足儿童基本保障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493.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床补、保费、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4.5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一件事”集成应用及维护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538.26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60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群众救助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6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群众救助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3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性救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8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9万元,主要用于“三老”人员生活困难和医疗补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3.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7.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77.9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医疗保险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项)16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273.67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水利枢纽、水库移民后期扶助的支出。

(2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34.85万元,主要用于适老化改造补助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0.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1.8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79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8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民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677.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297.94万元,下降63.95%,主要是城乡社区建设运行专项的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752.7万元,占16.09%;其他支出(类)支出3924.47万元,占83.91%。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9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民政社会事务及福利专项等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移民补助(项)428.7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315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支出;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302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殡葬改革等支出。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901.47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政策专项补助、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民政社会事务及福利专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健康养老服务业等支出。

(八)关于民政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642.86%,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级以上领导调研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1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旧车报废,购买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民政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25万元,下降18.14%,主要是办公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1.1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民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6424.1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项):反映中央财政划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反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移民的补助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3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3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