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
一、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区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法院工作的部署,结合实际编制区法院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理第一审普遍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和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惩办各类犯罪分子,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3.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被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民事案件,切实解决民事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负责审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5.开展执行工作,负责执行各审判庭申请移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一审的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执行国家公证机关制作的追偿债款、物品的公证文书;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制作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定书;执行国家仲裁机构制作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书;执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执行和上级法院指令的执行案件。
6.受理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决进行再审。
7.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承办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8792.72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8792.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6.4万元,下降8.1%,主要是2024年年中追加了人员奖金、社保等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92.72万元,占100%。
(三)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8792.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6.4万元,下降8.1%,主要是2024年年中追加了人员奖金、社保等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522.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2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437.25万元,占73.2%;日常公用支出633.9万元,占7.2%;项目支出1721.57万元,占19.6%。
(四)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92.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792.7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522.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29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92.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9.78万元,下降3.9%,主要是2024年年中追加了人员奖金、社保等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522.04万元,占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39万元,占6.7%;卫生健康支出280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404.29万元,占4.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事务5800.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整个部门的日常运行、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购置业务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事务1710.57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如工程建设、司法救助金、破产案件管理费等其他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事务11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如案件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390.92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95.4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83.6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事务96.3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404.2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71.1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6437.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6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16.62万元。
(八)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40%。主要用于接待破产案件、家事审判、数字资源法庭、党建工作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数低于3万,故调低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11万元,下降1.7%,主要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压缩了10%。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4.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0.8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721.5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