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温资规征收瓯〔2025〕2号)

发布日期:2025-02-07 15:04 访问次数: 来源:行政审批科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建设项目调整,该地块需用作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现需收回104国道温州西过境永嘉张堡至瓯海桐岭段改建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现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104国道温州西过境永嘉张堡至瓯海桐岭段改建工程(一期),土地面积448.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提供的TG2024-135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不涉及相关补偿。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