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1/2025-80890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执行公开
  • 发布单位: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25-02-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瓯海区2025年度拟享受配租人才住房的公示(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5-02-24 14:30 访问次数: 来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

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区域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3〕2号)、《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号)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核,现将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止, 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举报受理电话:区委人才办:0577-88538082;区住建局:0577-88510598。

通讯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11号楼。

附件:配租确认名单第一批.xls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