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5-80792
  • 文件编号:温瓯政干〔2025〕3号
  • 主题分类:人事任免
  • 发布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1-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陈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7 16:00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

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欧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淼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议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洪若愚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

免去黄卢宇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海霞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区委发〔1999〕121 号文件规定,陈欧、胡淼、洪若愚等3 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