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5/2025-80714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科技
  • 发布单位: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2025-02-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5年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2 16:32 访问次数: 来源:区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根据《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温瓯科〔2023〕1号),现决定开展2025年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运营一年以上,运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注册地在瓯海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业领域的硬件设施;

(三)内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

(四)拥有专业化的中高级技术服务人才,配有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全职人员不少于5人;

(五)符合国家明确规定应有的从业资格或相关资质等级;

(六)明确主导服务类型和服务价格。

二、申请材料

1.《温州市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书》(见附件1);

2.《承诺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24年度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长期租用合同;

6.研发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3);

7.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清单(见附件4);

8.机构服务团队人员名册(见附件5)及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社保证明等;

9.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荣誉称号等证明文件或证书;

10.服务案例3笔以上(需提供服务合同(协议)、发票、支付凭证、服务成果等佐证);

11.单位内部的部门设置及其职能分工和相关管理制度;

12.其他能证明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供书面材料1份,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材料提交至浙江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

三、其他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温州市瓯海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2.浙江科技大脑提交流程:浙江科技大脑→办事大厅→创新券使用服务→地方载体(服务资格申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瑜 88539322 邹邵超 88537557。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609室。

附件.doc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书

          2.承诺书

          3.研发仪器设备清单

          4.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清单

          5.机构服务团队人员名册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