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根据《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温瓯科〔2023〕1号),现决定开展2025年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运营一年以上,运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注册地在瓯海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业领域的硬件设施;
(三)内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
(四)拥有专业化的中高级技术服务人才,配有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全职人员不少于5人;
(五)符合国家明确规定应有的从业资格或相关资质等级;
(六)明确主导服务类型和服务价格。
二、申请材料
1.《温州市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书》(见附件1);
2.《承诺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24年度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长期租用合同;
6.研发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3);
7.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清单(见附件4);
8.机构服务团队人员名册(见附件5)及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社保证明等;
9.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荣誉称号等证明文件或证书;
10.服务案例3笔以上(需提供服务合同(协议)、发票、支付凭证、服务成果等佐证);
11.单位内部的部门设置及其职能分工和相关管理制度;
12.其他能证明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供书面材料1份,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材料提交至浙江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
三、其他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温州市瓯海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2.浙江科技大脑提交流程:浙江科技大脑→办事大厅→创新券使用服务→地方载体(服务资格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王瑜 88539322 邹邵超 88537557。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609室。
附件.doc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书
2.承诺书
3.研发仪器设备清单
4.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清单
5.机构服务团队人员名册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