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及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和政策规定,《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瓯海区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温瓯卫发〔2024〕6号)中主要内容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为全面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文件精神,做好我区育儿补贴政策和国家、省级育儿补贴制度有序衔接,确保育儿补贴合法发放,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落实育儿补贴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
二、文件主要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执行国家育儿补贴制度,自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二)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间,温瓯卫发〔2024〕6号文件规定的育儿补贴按原方式申报,补贴金额按文件规定的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发放;温瓯卫发〔2024〕6号文件规定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按市级政策执行。
(三)《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瓯海区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温瓯卫发〔2024〕6号)于2026年1月1日起废止,不再执行。
四、一问一答
1.政策过渡期间,哪些对象需要提交申请?哪些对象可免申即享?
2022年9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符合温瓯卫发〔2024〕6号文件规定的瓯海区户籍二、三孩家庭,且未曾在“浙里办”APP提交过瓯海区育儿补贴申请的,均需通过浙里办提交申请,逾期将视为放弃。
2024年-2025年已在“浙里办”APP提交瓯海区育儿补贴申请,并享受过瓯海区育儿补贴的,原则上2026年无需重新提交申请(但原申请时双方均为瓯海区户籍,现申请的一方已户口迁移至区外的,需户籍在瓯海的一方重新提交申请)。
2.瓯海区育儿补贴补差金额要什么时候申请,怎么申请呢?
严格按照温瓯卫发〔2024〕6号文件规定的申请时间及申请方式来执行,即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通过“浙里办”APP提交申请,逾期将视为放弃。
3.瓯海区育儿补贴补差金额怎么计算,发放方式是什么样?
温瓯卫发〔2024〕6号文件规定的育儿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生育二孩的从出生当月起,给予第二孩每月500元育儿补贴;生育三孩的从出生当月起,给予第三孩每月1000元育儿补贴。瓯海区育儿补贴补差金额按该文件规定的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发放。发放方式为按月申请,按年发放。
4.举例说明瓯海区育儿补贴补差金额具体怎么计算?
以2022年9月24日出生的二孩(首次落户瓯海)为例,因其2025年9月将满3周岁,2025年度可领取的月数为8个月,其瓯海区育儿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每月还可补差2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1600元。
以2023-2024年出生的二孩(首次落户瓯海)为例,2025年度可领取的月数为12个月,其瓯海区育儿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每月还可补差2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2400元。
以2025年8月出生的二孩(首次落户瓯海)为例,2025年度可领取的月数为5个月,其瓯海区育儿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外,每月还可补差2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1000元。
5.瓯海区育儿补贴补差金额何时发放到位?
原则上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补差金额转入补贴对象的个人账户,如遇特殊情况,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五、文件施行日期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解读机关: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黄唤微
联系电话:88538060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