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4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瓯科〔2023〕32号)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件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保留的3件区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1件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的0件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之外,2025年6月30日前本部门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保留的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保留的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1 | 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科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 | 温瓯科〔2011〕12号 |
2 | 关于印发《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的 通知 | 温瓯科〔2023〕1号 |
3 | 关于印发《瓯海区重点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温瓯科〔2025〕13号 |
附件2
废止的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1 | 关于印发《瓯海区重点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温瓯科〔2021〕24号 |
附件3
失效的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