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推动瓯海区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2021年瓯海区出台了《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温瓯政发〔2021〕122号);经过两年的试用,2024年瓯海区根据实际情况将原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为《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随着《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等上级文件相继发布和实施,瓯海区在深入解读上级文件的基础上,研究参考先进地区基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并征求多方意见,再次修订了管理办法并更名为《温州市瓯海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二、出台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基金集聚区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速创新发展,以基金投资推动瓯海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速发展,通过基金招引优质资本、高端人才、高新项目与创新技术等向瓯海集聚。
三、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财政部关于印 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金〔2023〕10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1〕73号)等规定。
四、新旧政策差异
明确瓯海区产业基金的定义 ;新增了审批和监管等相关内容;删除了部分限定词;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要求并结合瓯海区实际情况修订了部分条款。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金管理办法的总则是什么?
答:总则部分涵盖管理办法的制订依据、瓯海区产业引导基金的定义,引导基金的目的、原则、宗旨以及资金来源。
二、基金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适用对象为以下提及的“引导基金”。本办法所称产业引导基金(下称“引导基金”),是指经瓯海区政府批准,通过区财政或区属国有企业直接出资设立,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培育瓯海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基金。
三、基金管理办法的组织架构和相关职责是什么?
答:明确产业引导基金由区级层面设立联席会议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属基金监管单位。明确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出资法人、基金管理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四、基金管理办法的投资方向与投资原则是什么?
答:明确引导基金应围绕瓯海区经济发展战略方向投资,出资法人的出资原则、对单个项目的投资比例,并明确投资业务的负面清单。
五、基金管理办法的运营机构和运作模式是什么?
答:明确基金管理人准入条件及设立引导基金一般程序、注册要求和资金托管要求。
六、基金管理办法的退出方式是什么?
答:明确投资退出方式及出资法人有条件退出的几种情形。
七、基金管理办法的收益和费用管理?
答:明确引导基金管理费用、投资收益分配的约定要求。
八、基金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是什么?
答:明确出资法人的内控制度建设要求、基金运作要求及追责约束条款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
解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解读人:谢晓光,联系方式:0577-8609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