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及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瓯民〔2023〕100号)予以保留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文件17件,废止文件5件,宣布失效文件3件,拟修改文件1件。清理结果已经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1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本部门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瓯海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瓯海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清理范围:2010.1.1-2024.12.31)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清理意见 |
1 | 温瓯民〔2015〕182号 |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拟修改 |
2 | 温瓯民〔2016〕159号 | 关于建立“瓯海区救急难基金”的通知 | 废止 |
3 | 温瓯民〔2017〕76号 | 关于印发《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4 | 温瓯民〔2018〕57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丧葬礼俗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5 | 温瓯民〔2018〕182号 | 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6 | 温瓯民〔2019〕163号 |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废止 |
7 | 温瓯民〔2020〕36号 | 关于明确申请社会救助若干问题的意见 | 继续有效 |
8 | 温瓯民〔2020〕85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9 | 温瓯民〔2020〕125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0 | 温瓯民〔2021〕99号 | 关于印发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和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1 | 温瓯民〔2021〕112号 |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废止 |
12 | 温瓯民〔2021〕138号 |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社会组织评估奖励办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3 | 温瓯民〔2022〕54号 | 关于建立瓯海区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和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励制度的通知 | 废止 |
14 | 温瓯民〔2022〕56号 | 关于调整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标准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15 | 温瓯民〔2022〕59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慈善活动指数实施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6 | 温瓯民〔2022〕110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7 | 温瓯民〔2023〕8 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废止 |
18 | 温瓯民〔2023〕48 号 | 关于调整 2023 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标准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19 | 温瓯民〔2023〕85 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0 | 温瓯民〔2023〕100 号 |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1 | 温瓯民 〔2023〕148 号 | 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2 | 温瓯民〔2024〕11 号 | 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 年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3 | 温瓯民〔2024〕27 号 | 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瓯海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4 | 温瓯民〔2024〕48 号 | 瓯海区民政局 瓯海区财政局关于实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等殡葬惠民政策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5 | 温瓯民〔2024〕70 号 | 关于调整 2024 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标准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26 | 温瓯民〔2024〕101 号 | 关于健全老年人基本养老补贴制度通知 | 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