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5〕9号)文件规定,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本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保留的1件,废止2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2025年保留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2025年失效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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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
2025年保留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1 | 温瓯退役军人〔2025〕5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的通知 |
附件2:
2025年失效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1 | 温瓯退役军人〔2024〕2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的通知 |
2 | 温瓯退役军人〔2022〕24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