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公共利益需要,现需收回潘桥单元C-05地块道路及绿化工程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无偿收回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潘桥单元C-05地块道路及绿化工程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面积2186.5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街巷用地;公园与绿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TG2025-038号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无偿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