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温资规征收瓯〔2025〕32号)

发布日期:2025-11-10 16:58 访问次数: 来源:行政审批科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浦北东路及周边支路、绿化建设工程、雄中路建设工程、园博园北入口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温瓯发改审【2024】124号),现需收回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原粮食局地块建设工程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原粮食局地块建设工程,土地面积2159.8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科教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T2025-096号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不涉及相关补偿。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