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浦北东路及周边支路、绿化建设工程、雄中路建设工程、园博园北入口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温瓯发改审【2024】124号),现需收回温州市郭溪南单元安防学院J-02地块建设工程三阶段(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温州市郭溪南单元安防学院J-02地块建设工程三阶段(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土地面积14.9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T2025-097号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不涉及相关补偿。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