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5-87268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布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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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扩量提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0-20 17:27 访问次数: 来源: 瓯海区 瓯海区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支持交通运输行业扩量提质,根据区政府制定的一系列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项财政支持政策的对象、奖励标准及形式、申报程序等流程,确保政策规范高效执行,制订本细则。

二、出台意义

公路运输周转量已经逐渐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而公路运输总周转量由规上企业填报和规下车流量数据组成,出台此政策可以充分发展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鼓励企业增加车辆,激发我区交通经济活力。

三、出台依据

《浙江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59号、《温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温政发〔2025〕2号等文件

四、奖补标准及奖励一问一答

1.补助政策的支持对象是?

注册地在瓯海区内符合条件的公路货物运输企业。

2.提供给公路货运企业的补助有哪些?

根据补助的类型,分为加强规上货运企业运力补助扩大货运行业企业规模补助提高规上货运企业业务量补助类。

3.各种类型补贴的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分别是怎么样的?

补贴类型

补贴条件

补贴标准

备注

加强规上货运企业运力补助

1.企业为纳入瓯海区交通一套表货物周转量统计的规上货运企业

给予新增2轴重型货车每辆补0.6万元3轴重型货车每辆补助0.8万元4轴及以上重型货车每辆补1.0万元重型半挂牵引车每辆补1.2万元

需同时满足4项补贴条件。

2.企业当年度有净增车辆,且净增车辆为车龄5年以下(含新车及车龄5年以内二手车)的黄牌营运车辆,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当年净增车辆=当年新增营运车辆-当年注销营运车辆,统计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数量以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运政库平台核实结果为准)。

3.当年净增营运车辆每车月平均里程不少于5000公里

4.车辆为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含重型及重型半挂牵引车)。

扩大货运行业企业规模补助

1.货运企业名下货运车辆达50辆以上,年营收达1000万元以上,在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成功且通过交通运输部审核。

给予10万元补助


2.在纳规后当年月平均公路货运周转量达到2000万吨·公里。

给予5万元补助


提高规上货运企业业务量补助

1.规上货运企业年公路运输周转量达到60000万吨·公里以上,且同比正增长5%以上。

2.规上货运企业年公路运输周转量达到30000-60000万吨·公里,同比正增长10%以上。

给予5万元补助

达成补贴条件中的一项即可领取补贴。

4.公路货运运输周转量是什么?怎么计算?

公路货运运输周转量是衡量一个地区公路运输工作量的核心指标,指一定周期内地区内的车辆运送的货物重量与运输的距离的乘积,例如载货30吨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温州运到广州,其周转量为30吨×1300公里=39000吨·公里。若一个月该车辆往返10趟,其月周转量为10×2×39000=780000吨·公里。若该企业有50辆这样的车,则企业本月周转量为50*780000=3900万吨·公里。

5.怎样申请补贴?

货运企业可在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内,提交对应类别补助的申报材料至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631室)审核。由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对审核通过的补助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予以驳回。

6.补助如何发放?

次年3月31日前一次性兑现补助。

、文件施行日期

本政策自2025年11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

、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潘豪

联系电话:0577-8853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