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景山街道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结合景山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景山街道位于温州市区“西大门”,东以勤奋河为界,南邻新桥街道,西、北毗邻鹿城区松台街道,104国道贯穿其中。下辖六个社区(繁荣、将军、景山、西山、会昌、净水社区),两个经合社(将军和净水)辖区面积2.96平方公里,辖区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发达,交通便利。街道环景山部分山体为地质危害易发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分别为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东首不稳定斜坡风险防范区、西山桥防空洞后山滑坡风险防范区、景山社区西山东路58弄王长华等屋后风险点风险防范区、西山东路灰炉山风险点风险防范区、西山社区西山东路法果寺后山边坡滑坡隐患风险防范区,其中景山社区西山东路58弄王长华等屋后风险点风险防范区、西山社区西山东路法果寺后山边坡滑坡隐患风险防范区等2个地质灾害点待验收中。
风险评估
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根据突发地质灾害的级别来制定应对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防灾组织
景山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A1):郑奇灏、陈旭,副组长(B1):周文辉、周碧辉、林众、任洪根、周胜勇、高青、王强强、林杰、李朝晖、余健、徐海力、吕天帆、周慧俊、诸建勇,成员:龚健、刘崇昌、黄浦江、林依浩、赵锡力、任何、金红、夏晓忠、陈学然、鲁建文。领导小组设在城建办,下设巡查管理组、监测预警组、避灾安置组、人员转移组和抢险救灾组,各组之间为协作关系,对各自岗位职责做到清楚明确,切实将地质灾害的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二)分工职责
1.巡查管理组。组长(A2):林杰,副组长(B2):徐海力、高青,成员:夏晓忠、刘崇昌、赵锡力、曾为洲、石玉平、陈文光、陈铖、张晶张永福、各驻村(居)干部。负责隐患的监测、巡查,巡查管理组应将观测结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研究决策后发布临灾预报。巡查管理队和指挥部需配备对讲机,便于联系,及时汇报工作。
2.监测预警组。组长(A3):吕天帆,副组长(B3):林众、王强强。成员:陈学然、鲁建文、任何、陈兴亮、卢彦军、白建飞、陈兄敏。负责地质灾害的预警、监测和预报工作,气象信息、灾害信息的收集和综合分析、承担发布灾情及预警信号传送工作。监测预警组应将监测结果及时向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后发布临灾预报。
3.避灾安置组。组长(A4):周碧辉,副组长(B4):周胜勇,成员:黄浦江、金怜恤、沈其超、陈君雅、毛福龙、戴程程、方柔、孟咏阳、林爱秋、王海鹏。负责撤离人员到避灾安置点的工作。
4.人员转移组。组长(A5):周文辉,副组长(B5):李朝晖,成员:金红、徐晶晶、叶建霜、陈霜、林依浩、吴艳艳、黄方园、林晓燕、陈佩佩、陈佳、邱长生。负责地质灾害点人员转移的通知、动员及紧急撤离工作。
5.抢险救灾组。组长(A6):诸建勇、柯卫升,副组长(B6):周慧俊,成员:吴形孝、赵定忠、陈权、夏恩大、吴帆亚、胡建哨、吴联康、金彬晖、刑震、民兵应急分队。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抢救受围困的居民。
注:实行AB岗制度,当A因故无法到岗履职时,可由B兼管A的工作,同理亦可由A兼管B的工作。A1和B1互为AB岗,A2和B2互为AB岗,依次类推。
三、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
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滑坡、崩塌的危险范围竖立警示牌。以警示群众滑坡地段范围,需注意安全。
(二)建立避灾安置点
将军经合社、景山中学避灾安置点、职业中学、实验中学、景山小学为地质灾害人员转移安置点。
(三)做好监测工作
1.监测方法
滑坡采用降雨量结合目视观测,主要根据天气预报和目测降雨量的大小,在大暴雨时期注意观测边坡及坡顶斜坡的变形迹象,监测工作要求一次至少2人同行,互相照应、注意安全,随身携带记录本、记录笔等工具,此外还要携带雨衣、电筒、移动电话等工具。
2.监测周期
非汛期1~3个月监测一次,汛期每周监测一次,有台风、暴雨或持续降雨情况下每天早晚各监测一次,并可视连续降雨情况加密监测频率。
3.临灾状态预测
当斜坡(边坡)出现新裂缝或开挖边坡坡面出现持续的小滑塌时,该边坡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
四、紧急措施
(一)雨季避让(常规避险)
在雨季,一般情况下,连续三天大雨、雨量累计达100毫米时,滑坡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居民应沿常规避险路线撤离安置点,进行常规避险。当降雨停止半天后、并对斜坡进行检查,没有明显变形破坏迹象时,方可返回原地居住。
(二)险情撤离(紧急避险)
1.制定预警信号,将广播作为地质灾害发生的信号。
2.当斜坡出现裂缝、滑塌掉块等明显变形破坏迹象时,裂缝下方居民必须迅速撤离,进行紧急避险。
3.人员和财产紧急避险转移总原则是:滑坡影响范围内居民向远离边坡的平原区转移。
(三)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并且已经危害着居民生命安全,应急小组应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抢救受围困的居民。动员村民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迅速有效地撤离危险区,避免人员伤亡,并立即向街道报告。
2.要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护,使他们尽早脱离生命危险。
3.妥善安置灾民,确保基本生活需要。帮助恢复交通、生产,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向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必要的物力、财力支持。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