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农业农村发展(经济发展、城市<镇>建设)办公室、泽雅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办公室:
为推动我区乡村民宿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构建“1+5+16”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订版)》(瓯委改发〔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瓯海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推荐民宿应具备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且经营一年以上方可申报。(已评为市级示范性精品民宿的除外)
二、申报数量
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由每个镇街择优推荐上报,每年评选出5-10家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对象向属地镇街提出申请,经街道初审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旅游、住建、卫生、市场监管、公安、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组织现场查勘、综合评分,经公示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发布认定结果。
四、申报材料、时间及评定标准
(一)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申报材料
1.瓯海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申报表(附件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高像素精品宣传照片3-5张,或者视频资料;
3.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各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于12月6日前上报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二)评定标准
认定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实行100分制,得分高于80分方可认定为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评定标准详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有关标准和程序组织申报,积极推荐发展潜力大、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民宿申报。区本级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申报各类省市项目创建等。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资格。
1.发生游客较大责任投诉事件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3.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
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严重违反旅客住宿登记制度的;
6.从事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联系人:瓯海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谢佳;联系电话:56952966、13736970778;电子邮箱:22987480@qq.com或者发联系人浙政钉。邮寄地址: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1017室 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瓯海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申报表
2.瓯海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认定标准
3.瓯海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申报对象汇总表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申报表
申报对象全称(公章) | 负责人 | |||||||
详细地址 | 手 机 | |||||||
年接待游客人数 | 万人 | 年营业总收入 | 万元 | 总投资额 | 万元 | |||
建筑面积 | 平方 | 房间数 | 个 | 床位数 | 张 | |||
餐位数 | 个 | 入住率 | % | 带动农户数 | 户 | |||
主要特色介绍(填不下可另附纸): | ||||||||
所属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审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瓯海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认定标准
申报单位: 镇街(公章):
创建指标 | 最高 分值 | 计分办法 | |
1、整体环境(15分) | (1)整体环境 | 10 |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注重绿化、美化,庭院漂亮,有一定的特色景观;干净整洁、无污染源,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视整体情况酌情赋分 |
(2)交通便利 | 5 | 交通便利,通达性良好,有或附近有停车场地,视区位情况酌情赋分 | |
2. 硬件设施(20分) | (1)建筑风格 | 8 | 主体建筑具有乡村风情特色,整体风格与环境协调,空间造型美观别致,有本土化特色的景观美学和文化创意,视建筑特色,文化创意等情况酌情赋分 |
(2)客房设计 | 12 | 客房设计精致,地面及墙面装饰特色鲜明,家具材质、工艺、色彩与特色风格吻合,室内摆设、用品和室外景观小品布置体现独特风格情调,床上用品质量好、触感舒适,客房配有独立卫生间,卫生清洁,做到干湿分离和防滑处理,视客房配置情况酌情赋分 | |
3.服务质量(20分) | (1)主人文化 | 7 | 有民宿主人文化,能提供“管家式”服务,能提供周边旅游景点、乡村民俗风情及乡土特产等讲解服务,能协助游客了解当地风情,视服务情况酌情赋分 |
(2)便捷支付 | 5 | 前台安装消费终端POS机,各类网络支付快捷方便,能开具正规发票,未开通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酌情扣分,不能开具正规发票酌情扣分 | |
(3)品牌标识 | 8 | 标识标牌设计样式富有美学内涵,识别度高且传播性好,拥有一定的自创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各类预订平台上有较高的客户评价,视名称标识创意度,网络评价情况酌情赋分 | |
4. 安全管理(25分) | (1)治安安全 | 7 | 安装旅馆业住宿登记信息系统或使用手机客户端(APP)旅客住宿登记系统,并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制度,视落实情况酌情赋分,未落实旅客登记系统的不得分 |
(2)消防安全 | 10 | 符合浙江省民宿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按照消防规定要求配备基本的消防设备及设施,且日常维护到位,开展消防安全“三自主一承诺两公开”,视落实情况酌情赋分,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得分 | |
(3)预防机制 | 8 | 有防范和处置治安、消防、卫生等事故的预案,配备专职安全责任人,并参加民宿安全相关责任保险,视落实情况酌情赋分 | |
5. 社会效益(20分) | (1)带动就业 | 10 | 当地村民就业人数占民宿员工总数的50%以上,视当地村民就业占比酌情赋分 |
(2)带动产业 | 10 | 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持续盈利能力强,入住率高,并能主动与同行交流学习,有效带动当地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视带动作用酌情赋分 | |
合 计 | 100 |
附件3
瓯海区级示范性精品民宿申报对象汇总表
申报单位:
序号 | 申报对象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地址 | 总投资(万元) | 年营业总收入(万元) | 年接待游客人数 | 房间数 | 床位数 | 入住率% | 餐位数 | 建筑面积 | 带动农户数 | 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 | 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