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孵化集群发展的若干政策》(温瓯政办发〔2023〕37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 2024 年度新认定(备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2024年12月31前符合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孵化载体招引高层次人才、在孵企业招引高层次人才等奖励(资助)进行政策兑现。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项目及申报对象
(一)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
1.申报对象:2024年度新认定(备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
2.奖励金额: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50 万元/家,市级众创空间 10 万元/家。
(二)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奖励
1.申报对象: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
2.奖励金额: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培育一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分别给予运营主体 0.2 万元、4 万元、10 万元奖励。
(三)孵化载体招引高层次人才奖励
1.申报对象: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
2.奖励金额: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招引区外高层次
人才(E 类及以上)全职带项目入驻并创办企业且满一年的,给
予运营主体每家 4 万元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 20 万元。
(四)在孵企业招引高层次人才奖励
1.申报对象: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在孵企业。
2.奖励金额: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在孵企业招引区外符合温州市人才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E 类及以上)来孵化器(众创空间)全职就业且满一年,给予在孵企业每人 1 万元的引才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 5 万元。
二、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并于2025年2月20日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联系人及电话:邹邵超 88537557。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