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梧田早培第六幼儿园:
你园关于申请终止办学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六十条“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等规定,经审核研究,同意你园终止办学。
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民政、税务等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等后续事宜。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5 年 1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