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瓯海区教育局、瓯海区总工会
执行单位:温州尚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1. 比赛日期:(根据报名情况定具体日期)
青少年组:2024年10月12日开始
成 人 组:2024年10月21日开始
2. 比赛地点:(具体待定)
青少年组:瓯海外国语学校体育馆、动贝体育篮球馆
成 人 组:瓯海奥体中心体育馆
三、参加单位
1.大众体育部成人组:各镇(街道)组成代表队。
2.大众体育部青少年组:各镇(街道)组成代表队。
3.机关系统部:各系统组成代表队。
4.企业体育部:各企业组成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
比赛设:青少年甲、乙、丙男子、女子组五人制篮球。
成人男子组五人制篮球。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每组可报教练成人组1人,青少年组1人,各组可报运动员12人。
(二)资格要求
1.机关系统部
(1)运动员必须是2024年4月1日前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干部、职工。报名参赛时提供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原件或社保证明(截至2024年4月1日)。
(2)如一名运动员同时具有大众成人组和机关系统组的代表资格,机关系统组有代表资格确定优先权,但应在该项目正式报名前20天确定,否则不予以参赛。
2.企业体育组
(1)运动员必须是2024年4月1日前被该参赛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册为准,报名参赛时提供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原件或社保证明(截至2024年4月1日)。
(2)运动员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3)运动员代表资格审查由区总工会与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共同把关,由区总工会牵头组织。
3.大众体育部成人组
(1)具有瓯海区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户籍关系在所代表镇街;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市民卡原件报名参赛。
(2)具有代表所在辖区内本人的房产或土地证明。
(3)在镇街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代表工作所在镇街参赛(其所属系统如有组队参赛,则机关系统组有代表资格确定优先权);但报名参赛时必须提供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原件(截至2024年4月1日)。
(4)运动员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
(5)各镇街的现役省体工队、部队体工队、省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校、市体育运动学校的运动员不能参加大众成人组比赛。
(6)各大中专院校原瓯海籍的在校学生,可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比赛,温州高教园区在校学生原户籍不在瓯海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4.大众体育部青少年组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组队单位辖区内具有瓯海户籍或在校就读的中小学学籍,凭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市民卡原件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和就读学校、年级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3)输送至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省体校、市体校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4)各组别年龄要求:
甲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其中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出生者和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出生者各6人。
乙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其中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出生者和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出生者各6人。
丙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其中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出生者和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出生者各6人。
5.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备有深浅两种颜色的比赛服装,运动员服装号码必须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如出现上场运动员服装号码与报名表不符,出现一例取消该名运动员参赛资格,出现两例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6.运动员凭身份证或市民卡(市民卡需有照片)原件参赛,没有身份证或市民卡不得参加比赛,临时身份证不得参赛;同时提交学校盖章后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要有照片)、各代表队人员(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比赛往返中及赛事期间的有效“人身意外伤害险”凭证和一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单(必须包含心电图报告)。
六、竞赛办法
(一)具体比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另定。
(二)决定名次办法
1. 比赛中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 如遇2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队名次列前。
3. 如遇3队(或3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积分相等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场数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胜负场数相等:
按它们之间比赛的净胜分,高者列前。
按它们之间比赛的(总)得分数,高者列前。
按它们在该小组中所有比赛的净胜分,高者列前。
按它们在该小组中所有比赛的(总)得分数,高者列前。
(三)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和《规则解释》执行,并执行下列几条决定:
1. 甲、乙组比赛采用四节制,每节8分钟,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三节和第四节之间休息二分钟,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休息十分钟;丙组比赛采用上下半场制,全场时间 20 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2. 甲、乙组男子组比赛采用十人制:第一、二节6+6或5+7,名单在比赛前10分钟上报,上报后不得更改,第三、四节人员不限。
3. 比赛场地和用球:采用正规场地和球架,男子甲、乙组和成人组比赛用7号球;女子甲、乙组、男、女丙组用用6号球。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比赛名次录取前八名,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 本次比赛采用纸质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法。请各单位于9月22日17时前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https://jsgl.tjydh.net/qgsjbm,9月22日 17时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 报名单(从网络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运动员报名资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证明、房产或土地证明复印件、健康证明、保险)于9月23日17时前将送交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瓯海行政中心4号楼208室),联系电话:88537919,短号:655290。联系人:徐瑞广,逾期提供按弃权论。
(二)报到
各参赛队到达赛区报到时需交验参赛选手身份信息(身份证或市民卡原件),提交全队《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三)领队与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比赛裁判员
本次比赛裁判长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经费
各代表队在参赛期间所有费用自理。
十一、参赛代表队要做好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领导小组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