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构建“1+5+16”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瓯委改发〔2023〕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做好瓯海区技术经纪人奖励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瓯海科技大市场备案入库的技术经纪人所在的机构。
二、申报流程
符合技术经纪人奖励申报条件的技术经纪人机构应按照申报要求,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组织
瓯海区科学技术局每年受理一次技术经纪人的奖励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9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申请技术经纪人奖励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瓯海区技术经纪人奖励申请表;
2.技术经纪人资格证书、技术经纪人所在机构在科企通、瓯海科技大市场备案资料;
3.所涉及的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转移合同;
4.所涉及的技术转移合同交易资金税务发票、付款凭证;
5.促成技术转移交易的服务合同等技术经纪人服务证明。
五、其他事项
1.技术经纪人促成的科技成果技术转移项目,其技术转让合同受让方或者技术开发合同委托方须为我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促成关联企业间技术交易的经纪活动不属于支持范围;
2.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联系人
奖励申报受理 瓯海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孙老师 88537557
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纪人机构备案受理 瓯海科技大市场 黄老师 13732077912
附件:瓯海区技术经纪人奖励申请表附件.doc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