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22〕159号)等文件要求,夯实区教育局依责监督和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内部监督基础工作,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度区属学校财务实务提升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7月29日-7月31日。
培训地点:杭州市海华大酒店(西湖店),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98号。
二、培训对象
见附件2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育研究院)承担,城市交通费用等回原单位报销。
四、联系方式
区教育局 吴海华:133******05
培训单位 刘思邑:183******72
傅玉叶:195******19
班 主 任 黄 轩:187******04
附件:
1. 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2024年度学校财务实务提升班课程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