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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6 14:56 访问次数:47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科室、大队、中队及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在发生台风、洪涝、暴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抢险能力,确保在遭受台风、洪涝、暴雪、冰冻等灾害时,城市重要市政和环卫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修订《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发于你们,请按照预案规定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25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

应急预案

 

为做好瓯区范围内城市运行领域发生的暴雨、台风、暴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灾害性天气下各项城市运行应急工作科学、有序、合理、高效组织,最大限度保障城市运行,现结合我局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目的与适用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防灾、减灾、抗灾”的一系列指示,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防指的指导、指挥、协调下,坚持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明确各条线的职责和应急工作程序,组织各应急队伍开展城市运行领导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防汛抗旱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省有关法规,以及《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和《温州市瓯海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结合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工作职责,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整合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的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台风、暴雨、暴雪、冰冻等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能力,为防汛防台及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供组织、人员、设施保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地组织灾后处置工作。

(三)适用范围: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范围内出现台风、暴雨、暴雪、冰冻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抢险处置及灾后处置。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防汛防台应急抢险指挥体系。

成立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指挥部,下设综合指挥组、城市设施维护(市政公用)组、园林绿化组、市容环卫组、抢险巡查组、信息报道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纪律督查组。

(二)防汛防台抢险机构组成及职责。

1.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组成:

陈敏局长担任指挥长,负责局防汛防台全面工作。

郭地清副局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分管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工作,负责综合指挥组、城市设施维护(市政公用)组,组织带领信息科技大队、市政公用科、政务服务科、督察大队开展工作。联系丽岙中队、仙岩中队开展工作。

林兴龙副局长担任副指挥长,负责纪律督察组,组织带领组织人事科、机关党总支、督察大队、机动一大队;联系娄桥中队、潘桥中队、铁路南站中队开展工作。

廖文寿副局长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后勤保障组,组织带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综合执法科开展工作。联系郭溪中队、瞿溪中队、泽雅中队开展工作。

陈长川总工程师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园林绿化组,组织带领园林绿化科、园林管理中心、区养犬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联系三垟中队、茶山中队开展工作。

陈益奇副局长担任副指挥长,负责抢险巡查组,组织带领城管执法科、综合执法科、监督考核科开展工作。联系梧田中队、南白象中队、开发区中队开展工作。

潘建勇党组成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市容环卫组,组织带领负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市容环卫科、机动二大队、机动三大队开展工作。联系新桥中队、景山中队开展工作。

相关领导岗位调整、调动等由新接任领导承担相应职责。

成员:信息科技大队、办公室、宣传教育科、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监督考核科、城管执法科、综合执法科、市政公用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科、督察大队、机动一大队、机动二大队、机动三大队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指挥部职责:指挥部负责整个抢险处置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具体安排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按照抢险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危急情况,统一部署抢险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抢险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在抢险处置过程中,与现场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灾情现场的态势。

3)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4)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灾情发生后能迅速开展救灾抢险工作。

5)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抢险预案的人员知晓应尽的职责。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各组职责分工。

1)综合指挥组:设在信息科技大队,大队负责人担任组长,由信息科技大队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做局防汛防台协调工作,保持与区防汛防台指挥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的联系,及时传达上级的命令、指示等信息,协调全局防汛防台抢险工作,收集上报防台防汛抢险数据、信息,通报台风汛情动向,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受理并转达防汛防台期间涉及我局工作的市民热线求助。

2)城市设施维护(市政公用)组:设在市政公用科,科室负责人担任组长,由市政公用科人员、公用事业中心、督查大队(路灯)及各供水、供气企业、市政施工企业人员组成。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检修、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负责对各自来水厂和燃气储备、经营、运输等单位以及各供水、燃气管网的安全检查;牵头协调对供水、供气等工程设施的抢修修复工作,确保用水、用气正常。

3)园林绿化组:设在园林绿化科,科室负责人担任组长,由园林绿化科、园林管理中心人员及绿化施工企业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园林绿化设施的检修、抢险、恢复等工作;负责做好园林绿化工地人员、物资安全转移;负责协调各园林绿化养护部门对行道树的加固、扶正等工作,负责做好园林绿地灾后的救护补植等工作。

4)市容环卫组:设在市容环卫科,科室负责人担任组长,由市容环卫科、各镇街环卫所人员组成。负责检查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检修。监管环卫工人安全作业和住宿安全等;负责灾后环境清理、垃圾清运等工作。

5)抢险巡查组:设在城管执法科,科室负责人担任组长,由机动一大队、机动二大队、机动三大队、城管执法科、综合执法科人员组成。机动二大队负责巡查各建筑施工工地、督促各建筑工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综合执法科和机动一大队负责巡查拆违点、违法建筑,督促属地中队落实安全措施。机动三大队负责对桥梁、涵洞下住宿人员的劝离,对涉河桥梁的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城管执法科做好路面巡查,督促各中队做好市容秩序维护、户外广告应急处置报送等工作。

信息报道宣传组:设在宣传教育科,科室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宣传教育科、局属各单位信息员组成,负责防汛防台信息收集、报道工作,挖掘亮点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形象。

后勤保障组:设在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组长,由办公室、政务服务科人员组成。负责防汛防台公文收发、值班人员安排、相关材料上报等工作;负责局防汛防台抢险各项物资、设备的准备,车辆调度和医疗保障及其他后勤保障有关事项。

纪律督察组:设在督察大队,大队负责人任组长,由组织人事科、监督考核科、政策法规科、督察大队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路灯和亮化设施及局防汛防台工作纪律落实情况的督查。

三、预案组织与实施

根据区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后,即时启动本预案,并随区应急响应等级的变化而自动进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一)启动防汛防台一般(Ⅳ级)应急响应时。综合指挥组立即将此次台风、汛期等情况报局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局各工作组及属地中队和机关夜间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城市设施维护(市政公用)组立即组织人员对道路、桥梁、隧道、路灯、供水、供气等情况进行检查,处置隐患;园林绿化组立即组织人员对行道树进行加固,对树枝进行修剪;市容环卫组立即组织人员对垃圾中转站、公厕、环卫工人宿舍等进行检查;抢险巡查组立即组织人员对桥梁、涵洞住人情况、户外广告等进行检查,做好人员劝离,隐患整改工作;后勤保障组做好各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准备和车辆调度等工作;纪律督察组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纪律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启动防汛防台较大(Ⅲ级)应急响应时根据区防指办的安排,局信息科技大队、园林绿化科、市容环卫科、市政公用科(含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城管执法科、机动一大队、机动二大队、机动三大队等每科室大队安排一名在编人员在单位值守,同时轮流参与区防汛防台指挥部339指挥室值班。Ⅳ级响应基础上,根据区防指会议精神,局防汛防台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局综合指挥部派员进驻区防指,及时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局信息科技大队、市政公用、绿化、环卫等相关责任科室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各组根据预案要求和现场状况,进一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中队按局里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并加强巡查

(三)启动防汛防台重大(Ⅱ级)应急响应时。局全体人员取消休假,机关各科室一半人员进岗待命;若出现道路桥梁积水等应急风险问题,第一时间派出问题发生地的属地中队奔赴现场处置,配合放置警示牌拉警戒线。各中队按局里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并加强巡查。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局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局分管领导入驻区防指;各组根据局会议精神,按照职责落实防汛防台应急措施,组织相应的防汛防台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局综合指挥组负责收集各组工作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区防指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指;信息报道宣传组做好防汛防台报道工作;局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启动防汛防台特别重大(I级)应急响应时。局全体人员进岗待命;各组人员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暂停与应急抢险救灾无关的其他工作,完全服从区委区政府、区防指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五)响应终止。区防指发布解除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后,我局各科室、中队恢复正常工作。

四、应急保障与灾后处置

局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防指具体部署下,开展灾后救助重建工作。

(一)全面开展灾后统计核实工作。局综合指挥组要督促各组立即进行灾情调查,及时了解灾情,分析灾情。并将防汛防台的组织指挥、人员转移、应急抢险等工作情况,按照要求汇总后,上报有关单位和上级部门。

(二)全面开展灾后应急抢修工作。各工作组对灾后遭受破坏的各类城市基础设施组织清理抢修,恢复城区正常秩序。

1.道路抢修:对被毁坏的城市主要道路、桥梁、涵洞等进行立即抢修,确保在短时间内恢复道路交通。

2.路灯抢修:及时接通受损路灯线路,清理被吹倒的路灯柱、修复路灯及路灯广告牌等。

3.环境清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道路垃圾清理、清运,及时修复环卫基础设施,恢复市容市貌,保持环境整洁。

4.绿化维护:及时组织人员对被毁行道树、绿化带进行扶植、清理、养护,全力保护名木古树,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5.供水管网抢修:如发生管网受损要督促相关供水单位及时进行抢修;如发现水源污染,要立即停止供水,通知各用户停止用水,控制污染扩散,检测水源地或供水设施并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保证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正常。

6.燃气管网抢修:对被毁的燃气管网立即进行抢修,恢复正常供气,并做好燃气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抢险。如发生燃气泄漏或爆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7.水质消毒:督促各自来水厂及时检测水质变化情况,提供处理方案,并做好水质防疫消毒工作。

8.人员救护:当发生人员伤亡时,要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及医疗救助机构,随时准备进行人员抢救、运送、转移。

9.纪律督察组做好灾后各组人员工作纪律的督查;宣传报道组做好灾后重建情况的报道工作,挖掘在防汛防台抢险中的亮点工作和先进典型人物。

五、有关要求

1.启动预案时,全体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2.局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在突发事件抢险处置中,需调用系统内各企业单位人员、物资、设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

3.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要组织严密、行动迅速、抢险及时有效,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抗命令、玩忽职守、违反值班制度、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4.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每年对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评估、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各工作组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查漏补缺,制定具体的防范工作措施。

5.本预案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6.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