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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3 09:42 访问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仙岩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根据《瓯海区开展未来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温瓯政发〔2022〕60号)任务要求,为加快推进未来乡村建设,经研究决定,依据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现将省市未来乡村建设专项资金76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加各相关单位“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一、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24号)和《2024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等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4号)的要求,加快仙岩街道“穗丰怀古”未来乡村建设,下达未来乡村建设资金465万元,从《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10号)中列支。

二、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农社发〔2022〕11号),“研学纸山”未来乡村获评优秀等次,为进一步达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活品质同质化的持续建设要求,提前向泽雅镇下达奖励资金300万元对该未来乡村持续开展建设,从《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30号)中的未来乡村试点创建奖励资金列支。

请你们严格按照立项批复组织实施,各资金使用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实行镇街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上述项目镇街是实施主体,也是责任主体,各建设项目负责人是和美乡村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对不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行为的,有权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2024年度瓯海区美乡村建设项目第一期资金分配表

2.“研学纸山”未来乡村建设项目提前下达资金分配

 

 

瓯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度瓯海区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一期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型

镇街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已下达

资金

本次下达

金额

累计下达

金额

备注

未来乡村

仙岩街道

“穗丰怀古”未来乡村

1200

30

465

495



附件2

“研学纸山”未来乡村建设项目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镇街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预拨资金

备注

未来乡村

泽雅镇

“研学纸山”未来乡村

1.乡村建筑风貌修复:对水碓坑村历史文化村落的4处房屋风貌进行修复;

2.供电系统扩容:对水堆坑村现有电力系统进行扩容,新增2台400kw容量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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