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温环瓯解查〔2024〕1号
温州新鑫染整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E,法定代表人黄道浦,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新兴路4、6号(第1层)。
我局于2024年4月12日依法对你单位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温环瓯查〔2024〕1号),对你单位的水洗机12台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4年4月12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止),查封设施、设备存放于温州新鑫染整有限公司厂区内。因你单位已改正违法行为,现依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解除查封。
附:《解除查封(扣押)清单》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