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8/2024-73844
  • 文件编号:温瓯体函〔2024〕6号
  • 主题分类:人大建议
  • 发布单位: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24-05-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4-05-07 16:01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高武敏代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高速高架桥下闲置地转交给村集体做休闲娱乐健身场所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高武敏代表的提案很有建设性,对提升百姓生活幸福度,继续推进桥下空间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的工作。

近几年,我中心协同贵单位及区有关部门抢抓“亚运时代”机遇,充分挖掘金角银边、桥下空间、拆后闲置用地等空间,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改造成体育休闲综合体,发动社会投资3000余万投建桥下空间体育项目,打造了一批如瓯海鸿博体育公园、瞿溪溪头街桥下空间口袋公园等为样板的金角银边利用典范,获张振丰书记批示肯定。

《温州市桥下空间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要求提升居住生活品质,设置休闲广场、健身步道、步行廊道等休闲健身级体育运动专项场地。今年可以在潘桥等街道根据桥下空间的大小、面积等要素,合理布局健身苑点、羽毛球场、篮球场、笼式足球场、全民健身广场等场地设施,满足不同年龄层次和兴趣爱好的市民的健身需求的同时,还有助于促进社区凝聚力和文化交流。待场地设施建成后,由村集体负责健身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场地的清洁。这种管理方式既能够发挥集体的力量,又能够增强村民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促进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

通过优化桥下空间的设计和布局,建设群众喜闻乐见的休闲娱乐健身场所,既能满足村民的日常娱乐健身需求,又能够改善城市的景观环境,提高城市的整体品质和形象,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以上内容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办理单位联系人:潘亚萍,联系电话:86083298

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6关于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