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瓯海区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度区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瓯海区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2024年度区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温州市瓯海区普法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瓯海区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部署,贯彻落实瓯海区实施“强城行动”动员大会暨“园博园”建设誓师大会精神,加快推动更高水平“科教新区、山水瓯海”新跃升,
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纵深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推动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努力为争当“强城先锋”、奋战“园博盛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强化政治自觉,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的重点课程,积极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在“浙里干部之家”“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精品课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2.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采取各种形式,面向全社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进家庭、进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各类普法志愿者队伍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中的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的运维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3.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在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中强化党内法规内容。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
4.广泛宣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条例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培训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加大政府官网、主流媒体、社交平台宣传力度,通过海报、视频等推动条例进园区、进企业、进楼宇。围绕条例贯彻实施,征集、发布一批典型工作案例。一体融合推动《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宣传贯彻,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5.加强涉企法律宣传和服务。组织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建专业团队,围绕企业治理结构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法治环境保障等事项,积极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持续开展“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月”“千所进千会”等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涉企执法信用修复等惠企服务政策。
6.加强涉外法治宣传。联合区侨办、区侨联、温州市中诚公证处联合组建一个综合性涉外(为侨)法律(公证)服务中心及配套服务点,为中国公民和海外侨胞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法律(公证)服务。通过侨办平台发布一批涉外法治工作普法典型案例,加大涉外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定期举办涉外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公民和侨胞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坚持地方特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7.打造公民法治素养地方样板。根据《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第一版)》和《温州市公民法治素养基准地方版(第一版)》,发挥温州唯一的大学城位属瓯海区的优势,编制瓯海区法治素养行业版《瓯海区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基准(第一版)》,发布应知应会清单。
8.助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年终述法制度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继续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直播培训等活动。
9.助力“打造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围绕浙商再出发“雄鹰”行动开展相关法律服务,根据企业从业人员需求“量身制定”应知应会清单,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10.助力“打造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送法”等普法宣传活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依托瓯海区智能安防产业协会打造1个行业“双普”教育基地,并探索培育若干名“企业法律明白人”。
11.深化青少年“学法筑基”。持续完善国家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以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套路贷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普法亮眼”“开学法治第一课”“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用好“云上思政公开课”平台,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培训。
12.加强弱势群体和特殊对象法治宣传。围绕退役军人优待和残疾人、农民工、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妇女、留守儿童、老年人等群体特点,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13.落实“浙江省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培优项目”计划。围绕服务“三支队伍”建设,以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各类劳动者和青少年为主要对象,总结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力争培育精品项目。
14.强化公民法治素养基础保障。加强各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培育指导,积极申报全国、省、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以新瓯社区为试点,探索培育一批“法治能量补给站”,打造日常问卷调查、收集普法需求,以及普法动态反馈的实体化运作样板。
四、深化依法治理,夯实法治社会基层基础
15.法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借鉴民主法治村建设“后陈经验”,推动在法治化轨道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16.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创建。争取推荐三垟街道南仙社区申报创建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迭代升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争取培育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探索开展县乡法治创建。
17.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深入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依托现有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治中心等各类基层站、所,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把“1+N”行动融入全省“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水平。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和优秀“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18.围绕基层依法治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金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指导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反诈宣传月、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围绕环境保护、劳动争议、交通安全、医疗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典型事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开展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法治宣传活动。
五、坚持以文育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9.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和“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深化“宪法宣传十进”,组织开展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间谍法颁布十周年、反恐怖主义法颁布九周年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将法治文化品牌活动纳入文化基因激活工程,推动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积极参与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温州市第二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开展第四个“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落实“万场法治文化精品进基层三年行动”,融合传统民俗文化、当地特色文化,借助梧田老街、山根音乐小村等“网红打卡点”的流量,以及在青灯市集、泽雅咖啡节等文旅项目中植入法治元素,每年开展不少于30场(次)活动。
2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优化整合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平台载体,探索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景观集群,围绕群众日常工作生活所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各级法治文化阵地使用效率,发挥国家级和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做好第五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第四批浙江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荐申报工作,加强“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及“双普”教育基地建设。
22.加强新媒体新技术普法运用。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推进构建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结合热点法律法规,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和改革项目,打响1个普法办牵头主办+N家普法责任制单位轮值承办的“瓯宝云学堂”普法直播品牌。发动全区各单位参加温州市第六届“无法不抖”抖音大赛、温州市第九届“以案释法”微课比赛,采用“原创+征集”的方法,孵化出更多具有瓯海元素的“三微”作品,挖掘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六、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八五”普法深入实施
23.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统筹推进全区守法普法工作。发布2024年区属单位法治宣传责任清单,加强对清单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工作,推动形成各单位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狠抓作风转变,减轻基层负担,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4.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推选全国、全省“八五”普法终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依托“最美”品牌,积极推动普法领域“最美”人物选树工作。培育10名法治宣讲“轻骑兵”,组建“浙江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宣讲瓯海小分队”。
25.加强经验总结。启动全民普法40年经验成果展示筹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开展资料搜集、系统整理、经验总结、典型发掘、宣传展示等工作。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通报终期评估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强交流借鉴。
附件2
2024年度区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二)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三)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四)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五)切实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区有效实施。
(六)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借鉴民主法治村建设“后陈经验”,推动在法治化轨道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申报创建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迭代升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七)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各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培育指导,积极申报全国、省、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探索培育一批“法治能量补给站”,打造日常问卷调查、收集普法需求,以及普法动态反馈的实体化运作样板。
(八)组织开展年度履职评议活动。压实压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各单位各系统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有特色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九)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十)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做好本单位区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区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牵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干部培训班”。会同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区司法局等部门组织观看法治素养提升系列专题讲座。
2.将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督促推进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对各单位参加旁听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3.会同区普法办做好区管领导干部和区属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好新提任区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1.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作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统筹推进瓯海区网信系统普法工作。2.依托基层文化阵地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3.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法治宣传周、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科普行动等网络普法活动,精心打造网络普法传播矩阵。将青少年作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瓯海特色网络普法品牌建设,持续打造“依法治网瓯越清朗”网络法治宣传周工作品牌。4.做好普法新闻宣传报道。协调区级主流媒体做好法治领域宣传,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区委政法委
1.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反邪教警示等宣传。
2.做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普法宣传活动,组织资深宣讲专家开展法治宣讲。
3.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紧紧围绕“平安建设20周年、平安夺取一星金鼎”等主题,组织开展平安瓯海、平安三率宣传工作。
(四)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
1.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监督,结合专项工作做好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工作。
2.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动将“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列入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配合上级做好《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工作。
(五)区政协社法委
1.围绕“完善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加强高层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等重点履职工作,组织委员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协商,开展法治宣传。
2.组织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宣传法律知识。
(六)区法院
1.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持续宣传好数据资源审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外商投资平等保护等工作。2.着眼诉源治理、共享法庭全域数字法院等工作,努力讲好法治温州法治瓯海好故事。3.开展“菜单式”普法,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法治小课堂,法官进企业、高校、社区,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专项行动等活动,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普法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效果。4.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做好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适时发布案件信息,确保“有案可听”。加强“旁听庭审”模块案件信息维护,做好庭审前准备和庭审后总结工作,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七)区检察院
1.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重点围绕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主题,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形成示范效应。
2.充分发挥“企检服务中心”职能作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治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3.举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开放日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持续擦亮“润禾”未检品牌。
4.深入开展检察官“面对面”普法宣传,通过举办普法讲座、定点法治宣传、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5.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媒介,策划优质普法栏目,增强法治宣传生动性、时效性,拓展公众普法广度。
(八)区公安分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之融入全区公安机关日常培训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中,推动党的先进思想和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提升全警法律素养和全民法治意识。
2.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公安重点法律法规,深化以案释法、送法上门、送教进企等活动,不断浓厚全社会普法宣传氛围,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聚焦企业经营风险和群众急难愁盼,强化对企业从业及相关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综合运用风险剖析、案例通报、防范建议等措施,分级分类开展普法宣传,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4.深化公安普法阵地建设,加快打造富有公安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普法教育基地,持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5.充分利用“平安瓯海”微信公众号,紧贴社会热点问题与群众关心的新闻时事,积极创作公安普法短视频、微电影,牢牢把握网络宣传主阵地,不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6.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网格走亲等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7.紧盯“1.10”人民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围绕打防电诈、扫黑除恶、反拐打拐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九)区教育局
1.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素养。
2.继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进程,发挥其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法律敬畏意识和法治素养,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3.高度重视并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2·2交通安全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学生和教师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应知应会”等系列普法活动,以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区民宗局
1.在全区宗教领域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创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举办全区民宗干部培训班,开展法治课程。3.举办各类宗教领域宪法日活动。
(十一)区民政局
1.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通过日常走访、网格巡查、入户上门等形式,及时发现调处矛盾纠纷,将普法融于矛盾调处中,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并开展尊法守法教育。
2.加强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作用,在心理疏导、关系调适、家庭婚育相关服务等工作中开展案例式针对性普法宣传,避免家庭婚恋矛盾激化升级。
3.结合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返乡高峰及婚丧嫁娶等特殊时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
(十二)区司法局
1.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2.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编制瓯海区法治素养行业版《瓯海区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基准(第一版)》。
3.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4.力争申报创建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迭代升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大力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开展“双普”教育基地培育工作。5.加强执法司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积极组织参与温州市第六届“无法不抖”抖音大赛、温州市第九届“以案释法”微课比赛。6.做好本系统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三)区财政局
1.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人大财政预算报告解读,方便代表审议和社会公众监督。
2.深入实施“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面向财政机关、预算单位、社会公众多维度多渠道开展财会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强化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和评审专家能力提升,全方位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宣传。
(十四)区人力社保局
1.突出企业用工管理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组织开展全系统“开工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
2.面向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关于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的规定和要求。
3.定期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十五)区住建局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开展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知识,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提供有力支撑。2.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助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骨干更新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十六)区交通运输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的政治站位、思想自觉。
2.围绕“法治护路 公路先锋”,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律法规进企业。
(十七)区农业农村局
1.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党建统领、“三治融合”、数智赋能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农村学法用户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2.围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
3.结合春耕备耕、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等重要节点和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普法工作。
4.结合农业“绿剑”系列执法行动,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
5.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6.利用已建成的节水宣教基地和进社区等"六进"宣传活动开展水资源、水土保持普法宣传。7.在河边三化、河湖“清四乱”工作过程中,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等社会公众开展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活动。8.学习宣传贯彻《农村供水保障办法》,实施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用水权益。
(十八)区文广旅体局
1.开展《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进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等普法宣传活动。
2.鼓励开展法治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开展乡村艺术团“普法进万家 平安伴我行”主题活动。
(十九)区卫健局
1.组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主题活动,结合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等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卫健系统微信平台等普法阵地宣传,拓宽宣传面。
2.注重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卫生健康领域浓厚法治氛围。
(二十)区市场监管局
1.深入宣传市场监管重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围绕全市市监系统“1486”工程,加大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重点法律法规、新法新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全面学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两个纲要”落地落实。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监管服务体系与市场体系的适配水平。
3.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坚决守牢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4.深化普法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原创、形式活泼的普法微视频作品创作,积极参与普法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支持鼓励“普法讲师团”成员结合自身业务特长参加普法实践活动,集优市场监管原创普法资源成果,逐步实现优质普法资源共建共享。
5.推动特色普法精准普法。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日”“计量日”“标准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等重要节点,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6.综合运用听证论证、监督检查、执法说理、约谈释法、行政指导、助企服务、市监大讲坛等,把普法有机融入执法、监管、服务各环节,放大典型案例示范指导效用。深化“互联网+普法”,拓展新媒体渠道,提升网络普法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十一)区总工会
1.持续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工会法律服务行动,通过法律体检、现场法律咨询、送法进企业、法律有奖竞答等形式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2.结合工会干部上岗培训、新任工会主席培训等,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整合工会系统普法资源,以职工服务中心、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职工服务中心设置法治宣传栏,定期宣传法律知识。
(二十二)团区委
1.持续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六一”国际儿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青年志愿者、“8090”普法宣讲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深化“12355自护教育”及“权益岗在行动”专项行动。结合“三禁三防三自”“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活动,围绕防校园欺凌、防药物滥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络暴力等方面开展专项普法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3.提升新媒体平台普法能力,不断加强普法内容供给,扩大平台辐射面。
(二十三)区妇联
1.深化“建设法治瓯海·巾帼在行动”活动,以“巾帼普法乡村行”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2.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线上线下开展“瓯家安”系列宣传活动,在“平安家庭”建设、寻找“最美家庭”以及反家庭暴力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3.开展巾帼法助营商活动,发挥巾帼法助营商志愿服务团作用,助力提升最优营商环境。
三、其他区级普法责任单位个性工作
(一)区委统战部
1.开展形式多样的侨法宣传活动,推进侨法进侨乡、进侨企、进社区工作。
2.举办基层侨务干部培训班,开展涉侨政策培训。
(二)区直机关工委
1.引导推动区直机关各党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部到相关主题党日教育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通过机关青年“政策面对面”宣讲平台,结合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服务。
(三)区信访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下访接访,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2.参与信访系统组织的信访工作法治化教育培训班,提升信访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3.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学习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合理合法表达信访诉求,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4.开展信访法治化宣传阐释和以案释法等工作。
5.宣传普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通过专题征集、主题征集、“金点子”评选、案例展示等方式,推动全区群众更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四)区发改局
1.强化机关内部尊法学法用法,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结合“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全区防灾警报试鸣等系列人防宣传活动,普及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知识。
3.结合第34个全国节能宣传周,组织开展节能知识系列普法宣传,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
4.结合全市“8·8”诚信日,组织开展诚信主题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信用瓯海”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守信践诺新风尚。
5.结合第44个世界粮食日,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广泛宣传爱粮节粮科学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居安思危、处丰思歉、惜粮如金、节粮成习的良好氛围。
(五)区经信局
1.持续推动“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园区法律培训与服务。
2.开展法治宣传,用镜头、视频和文字传播无线电管理知识,宣传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3.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反诈宣传月”系列活动,向市民科普设置“伪基站”“黑广播”和信号干扰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提升全民反诈意识。
4.结合民营企业家节,开展《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举措,不断优化助企服务。
5.持续做好经信领域法规条例的宣贯工作。
(六)区科技局
1.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公平竞争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法护创新”活动。
2.加强《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推动《条例》宣传深入人心,为我区科技创新事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七)区商务局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保障商务领域依法治理。
2.梳理对外贸易、国际投资等重点涉外民营企业名单,深入了解企业普法需求,依托普法宣讲团,开展分层次、多形式“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为涉外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提供优质高效普法服务。
3.在全区各大商圈集中举办单用途预付卡法规宣传和理性消费现场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在购卡时查询发卡经营者信用状况,了解购卡章程,签订购卡合同。
4.加强与区税务分局联动,组织对跨境电商行业主体合规化经营开展督导,引导企业合规发展。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合规经营宣传培训。
(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2.充分利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服务站、优抚医院、红色纪念设施等阵地,宣传退役军人法律政策。3.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八一”建军节等特定节点,面向退役军人宣传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奖励、帮扶解困等政策。4.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课堂和普法教育活动。5.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归集整理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
(九)区应急管理局
1.组织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
2.利用“安全生产月”“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应急特定节点,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类群体,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十)区审计局
1.持续开展新修订《浙江省审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通过结合审计项目实施等方式,促进审计人员严格依法审计,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在审计现场管理提升中强化依法审计。开展“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优化审计质量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学习修订完善的《浙江省审计厅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办法》等文件,促进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十一)区统计局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普法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结合“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2.在统计系统初任干部培训、统计人员培训、各专业年报培训及业务培训等培训班中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3.丰富统计普法形式和方式,通过一套表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综合运用动漫微视频、法律知识解读、法律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普法受众面、提升普法效果。4.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
(十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结合我区“三书同达”、涉企免罚机制,通过主动告知、宣传等形式,开展相关业务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增值化改革理念,优化营商环境。
2.积极开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工作。
3.积极开展重点执法领域普法工作,结合日常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对建筑工地、燃气管理、垃圾分类、市容环境、餐饮油烟、规划等领域,开展普法宣传。
4.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深化案例教育,加强各涉及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十三)区税务局
1.大力宣传各类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税费政策解读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维度办税缴费咨询辅导、税收普法宣传服务。
2.开展第3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这一主题,依托中庚·漫游天地法治商圈等税收普法阵地,联动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3.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示公开工作,积极发挥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作用。
(十四)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1.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积极运用线上线下平台,提高居民群众的防非处非的法律意识。
2.针对全区网格员组织开展金融安全暨防范非法集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网格员对非法集资的排查和宣传能力。
3.会同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活动,普及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内容,提高金融消费者金融安全意识。
(十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法律法规宣传。抓住“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世界海洋日”“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做好《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自然资源各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规范行政执法,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对重点领域“以案治本”及三张清单制定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重视“以案释法”案例编辑,加强对败诉、败复案件的分析与研讨,通过多种方式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3.进一步发挥自然资源普法阵地作用。更新和完善我区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宣传内容,加强自然资源普法阵地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十六)区生态环境分局
1.学习宣传新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普法宣传。2.深化案例教育,加强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和解读,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3.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十七)区医疗保障分局
1.坚持网络媒体与活动载体相结合,宣传普及重要医保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
2.协助引导瓯海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会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力量,开展行业自律自查自纠和宣传教育,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内部管理和行为自律。同时,依托医保政策宣传团和“医保在你身边”党建志愿宣传服务品牌,将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宣讲由内向外(医院、银行、社区等)延伸,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维护基金安全的关注度,引导经营者规范医保行为、诚信守法经营。
3.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通过“三服务”一对一、面对面走访瓯海区两定医药机构活动方式开展法治宣传。
(十八)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网络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2.开展全区首席数据官培训会,做好数据安全等相关方面法治宣传,提高全区数据安全工作能力和素养,提升首席数据官队伍专业化水平。
(十九)区红十字会
1.利用红十字博爱家园、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红十字志愿服务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结合举办日常应急救护培训班,开展应急救护、捐赠税收优惠、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3.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9.9”公益日、世界急救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座谈交流、知识竞赛、征文等形式,在全系统集中组织宣传、解读新颁布的《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
(二十)区融媒体中心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报道、重要时间节点、全媒体多平台之中,做好“瓯宝说法”专题报道,让法治教育更精准、更新潮、更富感染力。2.充分发挥全媒体传播优势,依托系列品牌栏目,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报道,树立法治标杆,以榜样力量推动形成全体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凝聚法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