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3/2024-73951
  • 文件编号:瓯梧办函〔2024〕78号
  • 主题分类:人大建议
  • 发布单位:梧田街道
  • 成文日期:2024-05-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4-05-10 14:59 访问次数: 来源:梧田街道

区未登记房屋认定服务中心:

郑跃敏代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月落垟东路纳入城中村改造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月落垟村由上爿和下爿两自然村组成,上爿自然村位于瓯越大道西面,被列入市区城中村改造任务,于2017年5月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并已完成安置。而下爿自然村位于瓯越大道东面,尚未列入城中村改造任务。该自然村范围内总涉及户数约333户,占地面积约100.54亩,总旧房面积约80000平方米(合法总建筑面积约64000平方米),其中:农户约260户,总旧房面积约55000平方米(房产证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五八景园(村三产小区)户数约72户,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村集体建筑1处,产权面积约11000平方米。

目前该村未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我街道将会加强该片区环境整治工作。后续待市域铁路S3线长期规划明确后,提前谋划重点区域规划和项目布局,有效衔接征收与安置回迁、做地出让、开发利用等时序安排。全面贯彻城市系统更新思维,若线路有经该自然村片区,将根据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内容标准适时启动该自然村城中村改造工作。

以上内容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办理单位联系人:何瑞瑞,联系电话:0577-86365686。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7日